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2021-08-09 10:46
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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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进行改革。

  二、完善实施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各县、区要按照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事流程进行再优化再部署,完善办事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统计上报制度。各县、区要树立大局意识,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业数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充分利用年度报告和季度统计的有关规定,完善数据统计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人力资源流动管理部门与主管劳务派遣的业务部门要精诚合作、协同共进,层层核实、层层落实,确保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违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重点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要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等事项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公示获得许可及备案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

  五、加强实施情况评估。各县、区要就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有关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每年度及时将评估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向市局报告。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流程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书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承诺书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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