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0-10-2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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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规〔20201


关于印发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潮教字〔201634号)规定,2018年起我市中考总分为830分。随着我省高考新方案的出台,省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2020年委托省命题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办〔201998号)对中考部分科目考试时长作了相应调整。为更好地与高考新方案对接,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起对我市中考部分科目分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潮州市教育局

20201021

附件:

中考部分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与高考新方案对接,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起对我市中考部分科目分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化学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80分,道德与法治科目分值由100分调整为80分,历史科目分值由40分调整为80分,其他科目和总分不变。调整后各科目分值和总分如下:语文、数学、英语3科分值各120分,物理科目分值100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3科分值各80分,地理、生物2科分值各30分,体育科目分值7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830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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