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助学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07-11 05:14
来源:潮教通[2012]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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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2189号 

 

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

助学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的通知,2012年该会将继续在潮汕四市一县资助考入广州地区高等学校读书的品学兼优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今年分配我市名额33人,现就有关助学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推荐对象拟采用等额推荐办法,33名助学对象作如下分解:潮安县7名、饶平县8名、湘桥区2名、枫溪区2名、金山中学6名、高级中学6名、绵德中学2名。

二、推荐条件

是本地户口的考生,2012年考入设在广州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本科学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家庭经济确有困难,难以支付上学费用的(其中男女要有适当比例)。

三、推荐办法

各单位在接通知后,要在各高中学校中广为宣传,让应届考生知晓,并在高考放榜后接受学生申请。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2012年扶贫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贴上照片,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用大头针别在申请表后面),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要填写意见(市直学校县、区教育局意见一栏免填写),加盖印章,于82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助学金发放

本年度经申请批准的受资助学生第一学年每人可获资助4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每年可获得助学金2000元,直至大学毕业。

助学金发放时间初定为今年10月中旬举行,届时由联谊会直接通知受惠学生。

五、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资助贫困学生的善举进行广泛宣传,借此契机向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让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能得到传承和发扬。

(二)推荐评审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搞人情关系,要让真正贫困学生能得到资助而完成学业,让“一人升学,全家脱贫”的愿望得以实现,让社会更和谐,惠民事项更得民心、顺民意。

(三)各单位推荐对象应在校内张榜公示,市教育局届时拟在潮州教育网上公示,如有不公平的将撤销受资助资格。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潮教通[2012]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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