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2022-05-07 09: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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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开展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港口、航运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和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负责协调中央或省垂直管理的民航、铁路、邮政、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