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潮州市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申报的通知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潮州市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潮州市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吸纳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成果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许可、转让等备案登记的。且需提供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单、纳税证明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转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单、纳税证明、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zszscqj@163.com)。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家德联系电话:2284909;电子邮箱:czszscqj@163.com)
附件: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申请表
2022年8月9日
附件
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