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关于做好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2〕10号
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关于
做好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
通知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按照《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潮府规〔2021〕)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设政府质量奖5家,包含企业和组织。
二、申报对象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企业(食品、药品类生产企业暂不列入申报范围)、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两年以上。
(四)产品、服务、工程、环保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达到本市同行业先进地位,在近3年国家、省、市质量监督抽查或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中没有不合格记录,近3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筑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制造业、营利性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经济效益好,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本市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七)近8年内已经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执行。
六、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见附件)及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U盘,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与U盘按时提交企业所在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资料填报均按要求提交者,为有效申报。
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动员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经综合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出具推荐意见,经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9月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U盘一份)报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蔡佳铌 电话:0768-2801601
邮箱:abc2801601@126.com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第六届潮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潮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组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