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项目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需要,现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包含省局下放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和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或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核推荐。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下面统一简称县区局)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由县区局初审并汇总推荐。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贯标企业后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一式2份,其他项目一式5份),提交所在县区局。省局下放我市项目(八)以及市直单位、县区局及外市单位承担的项目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各县区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汇总表填附件5)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附件: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
2.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
3.贯标企业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4.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
5.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
6.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汇总表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1
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
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省局下放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
围绕广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每个产业中选取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点,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2.项目任务
(1)每个项目建设1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
(2)每个项目培育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
(3)面向所在产业编制专利导航报告1份。
3.申报主体和条件
潮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归属双十产业的企业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2项。每项预计3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二)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项目
1.项目目标
推动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2.项目任务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力争全市贯标企业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面向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培训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人员资格证明;
(6)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7)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11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三)广东省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
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和重点省级高新区,围绕该区重点产业布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2.项目任务
任务一:
(1)建设1个知识产权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2)建立1个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含高新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3)建立1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点(如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分点、商标品牌指导站、法院巡回审判庭、诉讼服务处、维权援助工作站等等);
(4)面向园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任务二:
(1)引进不少于3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驻点提供服务;
(2)组织开展针对园区企业的专利转化对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活动不少于5场;
(任务一、二为两个项目分开申报)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2项。每项预计3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四)军民融合促进计划项目
1.项目目标
积极培育或引入专业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或平台,面向有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专题对接交流活动。探索开展国防专利涉密信息检索服务工作。
2.项目任务
(1)建设1个军民两用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展示与交易、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创新评价、特色知识产权服务等平台服务,提高军地双方信息交互成效。
(2)建立1个区域性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信息数据库。采集、梳理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共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形成专题数据库。
(3)开展军民主题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军民领域技术成果展示及军地对接活动2次以上,推动军地协同创新与成成果转化实施,实现至少1项的军民两用专利技术转化。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军民融合服务机构联合我市具有军民两用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业。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6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五)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1.项目目标
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活动。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市场,培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人才,创新交易模式,引进或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
2.项目任务
(1)组织开展2次以上知识产权金融对接活动,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
(2)组织开展3次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宣讲活动。
(3)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知交会等国内大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活动。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人员资格证明;
(6)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7)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34.7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六)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
挖掘区域商标品牌资源,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机制,助力企业培育商标品牌,打造区域商标品牌。
2、项目任务
(1)建设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
(2)为至少20家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
(3)制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
(4)组织我市品牌企业参加中华商标节等1场以上知识产权大型展会,扩大我市商标品牌影响力
(5)开展“手拉朱泥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建设。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资质和优势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经费3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七)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
1、项目目标
支持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开发和运用水平。
2、项目任务
力争成功提交1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
3、申报主体和条件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每个社会团体只能申报一个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资质和优势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2项,每项预计1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八)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
1、项目目标
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推广,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项目任务
任务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拍摄短视频采用新媒体等进行宣传“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任务二:组织2至3场宣传推介会、研讨会、推广地理标志产品;组织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以及“中国品牌日”等活动。
任务三: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参加1场以上的“凤凰单丛茶”会展的相关工作(承担会务、宣传、租金等),展示地理标志产品;
任务四:由5家地理标志运用主体参加1场以上的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茶”展会;
(任务一、二、三、四分开申报)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任务一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备一定的产品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二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三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茶叶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四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使用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资质和优势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任务一入库1项,此项预计10万元;任务二入库1项,此项预计30万元;任务三入库1项,此项预计30万元;任务四入库5项,每项预计5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九)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促进项目(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
1、项目目标
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
2、项目任务
挖掘、培育不少于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3、申报主体和条件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资质和优势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2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1.项目目标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及推广普及,让中小学校教育师资队伍及青少年学生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2.项目任务
在不少于4所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培训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4)人员资格证明;
(5)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6)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2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十一)贯标企业后补助项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
1.项目目标
鼓励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项目任务
补助完成贯标认证企业的认证费,鼓励企业继续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
3.申报主体和条件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未享受政府贯标后补助的企业。
4.申报材料
(1)《贯标后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3。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贯标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贯标认证费官方票据。
(十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补助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
1.项目目标
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丰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方式。
2.项目任务
补助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并正常还贷所支付的评估、担保和利息等费用。
3.申报主体和条件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质押并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已在我局备案且贷款项目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企业。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附件4。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一)县区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目标
支持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工作,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氛围,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项目任务
(1)县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至少1场次。
(2)县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至少1场次。
(3)完成市局部署其他知识产权工作。
3.申报主体和条件
在潮州市辖区内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2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二)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1.项目目标
促进我市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
2.项目任务
支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政策,对国民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我市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运用、实施和产业化,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至少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完成专利权评价、检索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积极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
3.申报主体和条件
在潮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完成专利权评价、检索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实施能力。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5项,每项预计8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三)知识产权城市宣传培训项目
1.项目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发布会和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调查等工作。
2.项目任务
(1)承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
(2)举办一场以上发布会或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3)配合本局开展知识产权调查等工作。
3.申报主体和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申报材料
(1)《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5.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入库1项,此项预计20万元。
6.其他事项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四)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1.项目目标
鼓励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项目任务
奖励我市获得2021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3.申报主体和条件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4.申报材料
(1)《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4。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明材料《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
附件2
编号:
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
促进类项目申报书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编制
2022年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由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填写。
三、项目名称请选择所申报项目对应的项目类别及项目具体名称。
四、项目任务请填写申报指南中各项目下的对应任务。
五、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申请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少有2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余可为原件的复印件)。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牵头申报单位补充情况表
三、项目工作方案
四、项目工作团队(可据工作需求而增加空格)
五、项目经费预算(可据工作需求而增加空格)
六、相关单位意见
附件3
贯标企业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表
附件5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潮州市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