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12-12 17: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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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1〕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拟发布潮州市城区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公开征求《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专家、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我局(具体送潮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733号),或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电子邮箱:zazdxp@163.com。

  联系人:刘裕深,联系电话:13502628011,传真电话:2206358。

  附件: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9日    


附:

潮州市公安局

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湘桥区、枫溪区行政区划范围内,除下列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磷溪镇除东厢堤东溪段(磷溪镇埔涵村至后洋堤

  村下埔洲)背水坡堤脚线至韩江水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官塘镇;

  (三)铁铺镇。

  二、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潮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