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2021-08-26 15:26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潮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潮公告〔2021〕3号

  潮州市公安局根据路面执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要求的工作能力;

  3.退役军人,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

  4.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8月3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男性辅警岗位100名,根据实际情况,分二批次进行,每批次各50名。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警辅人员报名系统”或在“平安潮州”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业务办理”-“警辅人员报名”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

  第二批次: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7日。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提供填写好的《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均须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交还报考人员。

  (四)资格审查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第二批次: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五)地点

  潮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一楼大厅(潮州市湘桥区黄金塘驾校)。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潮州市公安局现场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考评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评工作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办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体能测试(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测试内容: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后,现场发给《体能测试结果通知书》,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标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潮州市公安局将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潮州市政府网-市公安局主页-公安专题-警辅人员招聘专栏(网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aj/gazt/jfryzpzl/index.html )进行公示。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按现在职辅警人员的待遇执行;另外,加班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住宿。

  请(休)假制度:参照民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享有休假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经历(到达或途径)的,应聘时须持粤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应聘前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断。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再应聘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8—2351393。

  附件:潮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潮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