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办法的通知

2021-01-29 16: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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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发改、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作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规范、公正地履行职责,保证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考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潮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