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18〕41号)和结合《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现公布我市一批废止和失效价格政策文件,详见目录。请各单位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
附: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废止和失效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2018年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