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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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11:27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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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件

潮发改价〔2011〕359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范围的通知》(粤价〔2011〕225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我市困难群体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范围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享受有线数字电视主机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的优惠。以上用户安装副机的,原则上不再享受优惠。
二、五保户、低保户、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享受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优惠政策仍按潮州市物价局、文广新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潮价〔2010〕6号)执行。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数字电视  收费  通知
抄送: 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政府办,市民政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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