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我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部分)的通知
2019-06-17 17:0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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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我省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5号)及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省追加下达我市的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共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学生所需建档立卡免学杂费支出。请各区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各区、各有关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各市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做好本地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附件:1.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杂费补助中央资金安排表
2.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潮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