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 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09-26 10: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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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15号)、市政府2019年度第14次常务会议(潮府常纪〔2019〕15号)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330万元(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对我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的28个试点村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4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2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70万元。

  二、请根据《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潮组通〔2019〕125号)要求,按各级财政补助每村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万元标准,统筹落实县(区)配套资金,并按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

  三、请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9〕115号)《关于印发〈潮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潮财农〔2019〕66号)的规定,加强中央和省、市级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是: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扶持村民满意度≥90%,基层干部满意度≥90%。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市级绩效目标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五、本次下达资金项目列2019年度“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附件:1.2019年潮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9年潮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19年潮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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