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北站二路(绿榕北路至凤新东路路段)道路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潮府告〔2013〕5号
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北站二路(绿榕北路至凤新东路路段)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建设范围:北站二路(绿榕北路至凤新东路路段)东至城南中英文学校西墙、西至鼎福大酒店第二停车场,南至绿榕北路、北至凤新东路,全长
二、道路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涉及的建(构)筑物拆迁、坟墓迁移等工作由湘桥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道路建设范围内不得抢建、改建和扩建建(构)筑物;房屋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变更租赁关系或者转移所有权。
四、道路建设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道路建设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并清退。逾期不自行拆除、清退的,依法强制执行。
五、道路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自行迁移,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六、对妨碍、阻挠、扰乱道路建设正常秩序或者煽动群众闹事,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北站二路道路建设工作联系地址: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电话:2393395。
潮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