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潮州市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9-21 17:48
发布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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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潮州市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打假办反映。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潮州市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制售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潮州良好形象,根据8月25日全市打假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用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以饶平县为重点区域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8月25日全市打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海啸2号”卷烟打假行动第一阶段的成功经验,扩大战果,乘势而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清查,重拳出击、严惩违法、强化问责、完善机制、加强宣教,切实改善执法环境,坚决铲除制售运输假冒卷烟、标识及其原辅材料的生存空间,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突出对假烟生产能力的打击,彻底端掉一批制假窝点,破获一批制假团伙和网络案件,抓捕一批制假主犯,把卷烟制假严重反弹的势头打下去。
     (二)突出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打击,使制售假烟和假烟标识的大案、要案得到侦破,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惩,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把制假售假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
     (三)突出责任追究,狠抓打假责任制落实,使打假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得到追究,打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四)突出综合治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借鉴大澳村治理经验,打扶结合,健全机制,标本兼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扭转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被动落后局面,尽快摘掉“卷烟打假重点区域”、“省打假警示区域”帽子。
     三、重点内容
     (一)重点产品:假冒卷烟及标识、非法生产烟丝及其它原辅材料。
     (二)重点区域:重点县:饶平县;重点镇:黄冈、大埕、所城等镇。
     (三)重点部位:与福建交界的自然村和国道324线沿线,以及停车场、货运中转站、厂矿、山寮、水库、篷棚、仓库、闲置房屋、老祠堂、旧学校、前店后厂、三相电的非正常用电大户、海上船只、海岛等可疑场所。
     (四)重点人物:制售假冒卷烟及其原辅材料和印刷假烟标识的重点人物、首要分子、负案在逃人员;为其提供技术、运输、场地、仓储等服务的人员;保护、参与、控制卷烟制假售假的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参与卷烟制假售假的党政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重点案件: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案件;案值高、数量大、参与人员多的卷烟制售假重大团伙案件;办案不力、存在疑点及失职、渎职案件等等。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健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绍荣、市打假办主任庞大春任副组长,市法院副院长马建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展平,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汉文,市监察局副局长黄键新,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吕绍宗,市打假办副主任蔡健武,市工商局副局长蔡春生,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许暖镇、陈小雄为成员,负责指导饶平县打假工作和“8.24”假烟案的督查工作。
     (二)成立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绍荣任组长,市打假办副主任蔡健武、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陈小雄任副组长,市打假办、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烟草、文广新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进驻饶平县及重点镇(场),负责指导、协调、督办饶平县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三)成立“8.24”假烟案追捕组,由市公安局牵头,饶平县政府配合,全力追查涉案人员,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争取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重判一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达到震慑效果。
     (四)成立责任追究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检察、公安、法院等配合,坚决查处“保护伞”,对在打假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
     (五)市卷烟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饶平县委、县政府是此次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打假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实力量,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运输假冒卷烟和标识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守土有责。
     (二)其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树立打假工作全市“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制售运输中转假冒卷烟和标识违法活动向各自辖区转移。
     (三)制售假冒卷烟及其原辅材料由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管和查处,公安等部门配合。
     (四)印制假烟标识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和查处,有证照印刷企业由工商、文广新部门负责巡查监管,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
     (五)假冒卷烟及其原辅材料的运输中转由烟草、公安部门负责查处,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对货运场站和运输车辆的监管。
     (六)公安部门要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抓主犯,破网络”的工作思路,突出打击幕后的黑恶势力。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即:该立案而未立案的不放过,案件未查清的不放过,案件该移送而未移送的不放过,当事者该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追究的不放过,保护者、暴力抗法者该处理而未处理的不放过)原则,抓紧侦破“12.28”印制假烟标识案、“1.18”霞东假烟案、“1.25”大埕镇上东村打假抗法案、“4.08”霞东烟丝贮运案及“8.24”假烟案等大要案件,严惩制假售假违法分子。
     (七)检察院要提前介入,做好案件指导、监督、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工作,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认真查办与制假售假犯罪案件有关的职务犯罪。
     (八)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
     (九)电力部门要做好三相用电户的管理监督,确保其电力用于合法经营。
     (十)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涉假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打假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一查到底,从严追究。
     (十一)宣传部门牵头,司法局配合,加大卷烟打假法制宣传力度,震慑卷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十二)打假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卷烟打假重点区域、各有关职能部门打假工作、以及大要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六、时间安排
     本次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即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清理清查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20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舆论氛围。
     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进驻饶平县,对饶平县卷烟打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饶平县各镇(场)同时在各自辖区内开展 “自查、自打、自清、自控”四自行动,全面清查重点部位、可疑场所和可疑人员,自行端掉一批制假窝点,“四自”行动情况于2010年9月20日报送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端窝捣点,侦破大要案件,抓捕制售假违法犯罪人员,惩治制售假犯罪分子;清理卷烟制售假旧案积案;依法依规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对策,深化打击,扩大成效;对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市组织对饶平县及卷烟打假重点镇进行考核验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由饶平县委、县政府组织,饶平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场)参加,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部位、可疑场所和可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记录,对可疑场所、可疑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对重点监控的镇(场)、村(居)委、户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
     由工商部门牵头,文广新部门、饶平县各镇(场)配合,对饶平全县印刷企业进行排查建档,对可疑对象实施重点巡查监控。
     (二)责任分解。打假责任落实到镇、村一级,饶平县要派工作组进驻重点镇,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同志包村、村干部包户,把责任分解到人。相关责任人及具体负责区域情况报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
     工商、文广新部门要在摸清印刷企业(户)底数的基础上与印刷企业(户)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同时,制订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设卡堵截。严把福建通往饶平各个关口,分别在汕汾高速公路与福建交界处、省道丰柏线、大埕镇上东村大道、建饶镇、东山镇五个经省政府批准在饶平县设立的临时检查点设立检查站,检查过往可疑车辆。各镇(场)在本辖区内各个运输假烟的主要通道进行布控,发现可疑情况马上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查截。
     (四)深挖案源。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收集线索,发现一宗打击一宗。
     (五)强化督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进驻饶平县,并视实际情况分组进驻重点镇、村,对卷烟打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方式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
     (六)宣传教育。在饶平县组织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对全县打假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每天播放打假宣传口号,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特别是对“8.24”假烟案件的查处、犯罪分子的处罚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及时进行报道,深刻揭露制假售假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各镇、村都要在显眼位置公布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
     (七)严格问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将组织验收,如未达到预期目标,将视情况延长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同时,对在卷烟打假工作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从严予以责任追究,并责成饶平县对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县直部门和相关镇领导实施问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就地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分析“8.24”假烟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执法环境差、有些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打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打击工作不得力等,充分认识打假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打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镇、村一级。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打假工作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情报沟通,迅速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总结打假形势。行动期间,饶平县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掌握、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联络员由饶平县打假办汇总报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饶平县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每周一报送上一周总结)向市派驻饶平县卷烟打假工作督导组报送一次行动情况小结,如遇较大卷烟打假行动或查获大要案件的,及时报送。
    
 
 
 
 
 
主题词:质量监督  打假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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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潮有关单位,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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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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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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