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2年国庆节前渔业安全生产暨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大检查

2022-09-30 09:14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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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渔船安全生产和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9月26-27日,我局组织三个检查组对饶平县三百门渔港、柘林渔港、海山渔港等渔港和潮安区、湘桥区渔船停泊点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暨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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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分别到饶平县汫洲镇三百门渔港、柘林渔港、海山镇打断渔港和潮安区、湘桥区渔船停泊点实地检查渔港渔船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听取相关镇政府渔船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人员进港登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渔港安全及“港长制”落实、渔船网格化管理落实、渔船消防和救生通信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渔港渔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和渔港所在地政府能够重视渔船安全生产和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认真细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抽查渔船均按要求配备安装灭火器、救生衣、通信设备等安全应急设备。对极少数救生筏安装不规范、灭火器摆放位置不正确等情况,检查组现场指导并现场落实整改;现场通过电话抽查发现海山镇个别村网格员出现对岗位职责模糊的情况,检查人员要求海山镇政府加强网格员责任落实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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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要求渔港属地政府要继续认真落实好“港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要求船东、船长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好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渔船编队跟帮生产,严禁渔船载客出海等违规行为,守住渔业安全生产底线;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格执行《潮州市海洋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版)》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渔船进出港检查管控,落实进出港人员防疫工作,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要宣传发动广大渔民群众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六个必须”“八个严禁”,提高渔民群众安全及防护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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