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水域滩涂养殖发证暨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2022-07-13 16:09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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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暨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市、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有关科(股)室负责人,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通报了全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及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计划创建情况;各县区汇报养殖证登记发证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下一步推进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世钦同志针对目前存在水域滩涂养殖证工作离上级要求差距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快落实的问题,强调: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与会分管领导要将本次会议精神向局主要领导及同级政府汇报,争取政府领导重视、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按上级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辖区养殖证应发尽发。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采取过硬措施,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和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学习周边兄弟市先进做法,推进养殖证发放;饶平县海上养殖发证可按照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水域滩涂养殖许可与海域使用申请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养殖证与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步出证;健康养殖,以高位池养殖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三、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渔民群众办理养殖证的认知水平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分类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养殖行为,海洋综合执法队伍要依法依规处理。发动组织具有一定基础的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等及上述单位联合体参加示范区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创建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创建示范主体的国家级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2022年底实现辖内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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