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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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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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2014]16号)精神,潮州市农业局牵头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潮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简称《规划》),现将该规划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编制按全市的总体部署于2014年12月启动,市农业局成立相应的编制工作小组,在市发改部门的指导下,参考相关的文件材料和结合我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于2015年6月份完成《规划》的初稿,并及时报市发改局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在市发改局的指导下,市农业局进行多次的完善和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5月份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农业部门征求意见。市统计局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数据做了修改和完善,其他部门和县区农业部门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为使《规划》更具广泛性,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市农业局于2016年7月份将进一步修改的《规划》印发给我市部分农业专家征求意见,这些专家都是我市农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同时也有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所有专家均对《规划》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在通过各有关部门、专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农业局积极与市发改局联系,对《规划》进行再次完善和衔接,形成了市农业局、市发改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定的《潮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体要求,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根本途径,以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增进农民福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维护农村稳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规划》的发展原则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努力实现转方式创新发展、补短板协调发展、重持续绿色发展、推合作开放发展、促改革共享发展。

   《规划》的编制在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框架下,通过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中央、省、市各级的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制订我市农村经济、粮食生产、农业特色产业、畜牧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发展指标,同时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保障措施,力求《规划》既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实际,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重要经济指标和发展保障措施的编制说明

1、主要经济指标编制说明

《规划》编制过程中,考虑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和统计部门的意见,将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的增速规划为4%,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划为年均递增10%,应该是比较切合我市实际的。粮食生产方面,为确保粮食生产的安全,我市将通过建立健全粮食工作考评制度、积极引进优良粮食品种、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等措施,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的稳定,因此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万亩、总产稳定在26万吨左右。农业特色产业方面,我市农业主导产业主要有茶叶、水果、畜牧、蔬菜、花卉和新兴的铁皮石斛、佛手果等特色产业,“十三五”期间将保持茶园面积稳中有增,重点建设生态茶园示范园,确保茶叶质量安全,规划至2020年茶园保存面积25万亩,产量5万吨;积极发展潮州柑,规划至2020年全市生柑保存面积达到8.5万亩,产量10万吨;常年产蔬菜基地5万亩,年播种面积20万亩,产量40万吨;特色水果、花卉等在规模和品质上有较大发展。规划至2020年,全市出栏生猪和家禽分别达到71万头和1595万只,肉类总量达到8.9万吨,饲料工业生产能力达到14万吨。产业化经营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程度代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是关键,“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通过积极扶持和引导,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因此规划至2020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争取达到50家,企业资产总值、产值、带动农户的能力再提升10%,市级以上农产品流通企业10家,全市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0家。至2020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在规模上、效益上和覆盖面上都有较大的提升。

2、主要发展保障措施的编制说明

   《规划》编制中,列出八项保障措施力促我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落实,其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发展的保障水平”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尤为重要。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虽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财政、发改部门通过积极申报上级项目资金,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农业弱质产业的特点决定我们还是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必须继续贯彻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努力把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我市各级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融合的有效模式。要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农业越来越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发展的保障水平依然是一个重要的保障措施。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的问题。茶叶是我市最具特色的优势传统农业产业。近年来,我市茶叶生产得到了大力发展,但是生产中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为贯彻落实潮州市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建设规划和生态景观化、产业绿色化、环境整洁化的发展目标,加快产业与市场的更好对接,确保我市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市农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讨发展我市生态茶园的工作措施,并制订了《潮州市生态茶园建设方案》。通过大力发展生态茶园建设,将能有效地提高茶叶质量,提高市场的效应和经济效益,促进茶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引导调整潮安区凤凰镇、铁铺镇和饶平县浮滨镇等三个潮州茶叶主产区的生产布局和发展方向,在确保茶叶质量与产量的同时,引导茶区的生产企业和茶农按生态茶园的建设标准,逐步推进我市生态茶园的建设步伐,提高潮州茶叶生产的规模和档次。规划从2016年至2017年,用2年的时间选择合适茶园,培植高山、中山、低山丘陵茶园三个类型6个以上的示范茶园,每个示范茶园面积不少于300亩;从2017年至2020年,用4年的时间,结合《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潮府办[2015]42号)的规定精神,强化对新开垦茶园使用林地的管理,即必须符合生态茶园标准才能使用林地;老茶园必须进行标准化生态茶园改造,到2020年实现10万亩标准化生态茶园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市茶叶保存面积25万亩,产量5万吨,茶叶品种和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

为加快其他特色农业的发展,我市将通过积极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扶持和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等有效措施进行推进,就不做一一说明。

 四、编制过程参考的文件材料

《规划》编制过程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2014]16号)为工作依据,参考的文件材料主要有广东省农业厅印发的《广东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潮州市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和潮州市农业局《潮州市生态茶园建设方案》等文件以及我市畜牧业、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等阶段性发展规划材料。

由于《规划》的编制是由市农业局规划编制小组根据我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参考相关材料编制而成,没有委托相关的专业规划编制机构进行编制,水平和能力还有较大的局限性,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请领导和专家提出批评意见。

 

 

                         潮州市农业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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