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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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6 11:39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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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一、2011年潮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已确定,请各位考生上网查询。

 

二、拟进入面试对象须于53(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有关材料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原市人才服务中心,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可由他人代理。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1.应届毕业生持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审查

 

    2.社会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此外,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11日起登陆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凭注册账号和密码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报考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