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托育机构发展》(第8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13 10:49
发布单位: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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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涟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我市托育机构发展》(第8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妇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您所提建议很好,既反映了民声民意,也对托育服务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婴幼儿照护服务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作为,通力合作,扎实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配套政策。2019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涵盖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总体发展、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建筑设计规范、登记和备案、预防伤害、消防安全、税费优惠等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担当,着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一是出台《潮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建设“幼有所育”政策体系,扩大多元服务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细化提出对策措施。二是建立潮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出台潮州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潮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家库,并明确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负责托育机构保健员培训和机构卫生评价、日常督导等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托育机构备案工作。五是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疫情防控期间,落实每月一覆盖检查制度,做好托育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常见传染病多病共防工作,防范托育机构新冠及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疫情发生。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五是将“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有力抓手,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强人才培养。2021年和2023年,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在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了两期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班,共有80名保健员参训并通过考核。依托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建立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提升婴幼儿照护队伍整体素质。支持市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推动院校与托育机构、幼儿园开展校企合作。我市7所中职学校中有5所学校开设了幼儿保育相关专业,其中饶平县贡开职业技术学校的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创办于20119月,该专业已形成区域教育品牌,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幼儿保育专业自2020年开办以来,招生人数也是逐年增加,从2020年首年报名入学只有28人,到2022年已增加到103人报名入学。目前,已开设幼儿保育相关专业的中职学校均与我市多家幼儿园结成合作伙伴,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共建。

三、抓好示范创建。2021年评定了2家市级示范性机构。今年按照省的创建标准,推荐1家机构(骄阳托育)参与省示范性机构评审。在今年6月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在骄阳托育举办全市托育工作现场推进会,由骄阳托育介绍示范性机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使参会人员对机构示范性建设工作有更深的了解,提升对辖区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能力。

四、重视宣传指导。市卫生健康局及时将制订的政策文件上传到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供机构和群众下载、学习。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潮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市妇联在公众号和视频号推送0-3岁婴幼儿期儿童心理健康小课堂系列视频。组织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知识家庭教育大讲堂,2022年全市共开展5场。市计生协潮州市骄阳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建设潮州市首家“向日葵亲子小屋”“向日葵亲子小屋”0-3岁婴幼儿活动的场所和家长育儿交流经验的平台,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和入户随访等形式,促进婴幼儿运动、认知、语言、情感、社会行为等能力的发展,增强家长对婴幼儿照护的意识和技能。

五、增加托位供给。按照备案办法和要求,向条件较好的托育机构宣传相关的政策,鼓励其通过完善相关的软、硬件设施,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备案。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托育机构共28家(其中营利性27家、非营利性1家),5托育机构通过备案;至2022年底,幼儿园办托班87个,在托婴幼儿1437人;每千人托位数为1.19

六、存在问题及打算。一是受传统家庭教育观念影响,目前婴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大部分至24周后才入托,且选择3周岁后拟上幼儿园的托班。婴幼儿照护以幼儿园托班、实行托幼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为主托育中心为辅托育机构收托率不高,都未能达到规划设置的托位数,市暂无公办托育机构。下来,将继续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二是关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补助管理等方面,经了解,目前省正在制定相关的规范,下来我市将按照省的规范进行贯彻落实。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是一项新兴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发展。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精神,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细化支持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保安全、促发展,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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