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28 16:39
发布单位: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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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潮州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潮州港开发区管委会、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潮州新区管委会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产业园区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新要求的决策部署,以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抢抓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机会窗口,不断夯实载体支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全市经济发展新的战略支点。

  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已历经近18年的建设发展期,目前纳入省产业园管理的园区共4个,即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园三区)、潮安区产业集聚地、饶平县产业集聚地和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

  (一)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1.径南分园(凤泉湖高新区径南片区)

  凤泉湖高新区(径南片区)位于凤泉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北部(湘桥区铁铺镇与饶平县钱东镇交界处),沈海高速以南,铁汫线以北区域。园区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1.2万亩),已供地面积3.4平方公里(5100亩,包含划拨1680亩),可供地面积0.56平方公里(845亩),储备土地(有批文、已征收)已完成预征收1.13平方公里(1702亩),目前约300亩在报批完成收储中;已实现“七通一平”,已建设日处理污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径南分园以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和陶瓷为主导产业,包装印刷、电力、新能源和食品等产业为允许类产业。2022年,园区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2.82亿元,同比增长3.23%;国内税收收入6251万元,同比增长28.37%;工业固投累计完成15.93亿元,同比增长4%。累计建成企业26家。2022年新引进项目数6个、投资总额7.1亿元、新投产企业5家、投资额11亿元。

  2.临港分园

  临港分园位于饶平县柘林镇与所城镇,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由潮州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是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的组成部分,重点发展现代食品、能源石化、仓储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规划成为区域重要港口物流中心和能源基地。2022年,园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30.23亿元,同比增长24.4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57亿元,同比增长9.80%;完成进出口总额34.80亿元,同比增长33.79%;实现税收收入2.51亿元,同比下降19.48%。目前,开发区累计建成投产的企业9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5家;2022年新投产企业1家,投资额8.28亿元。

  3.南山分园

  南山分园位于潮州市区西北部,处于湘桥区与潮安区交界处,距潮汕国际机场约22公里,距潮汕高铁站约16公里,往西3公里为甬莞高速潮州西(古巷)出口。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为9856.5亩,其中首期开发面积为6429亩,二期开发的区域为北侧外环北片与东侧五斗山片3427.5亩。目前已征地部分全部开发建设完毕。南山分园以电子、装备制造、陶瓷和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大健康产业、包装印刷业、轻工和石化化工等产业为允许类产业。目前主要有陶瓷、电子、贵金属、机电、纺织服装、塑料化工等产业。截至2022年12月,园区经营主体228家,工业企业157家,规上工业41家,上市企业2家,市“四梁八柱”民营工业企业6家。2022年,累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21.45亿元,比去年同期累计增加25.8%;规上工业总产值204.68亿元,同比下降19.5%;除贵金属企业外产值为46.65亿元,比去年同期累计增加28.14%;累计工业固投1.1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税收收入4.3亿元,同比下降5.4%。

  (二)潮安产业集聚地(东山湖现代产业园)

  潮安区产业集聚地由潮安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位于潮安区西南部,高铁新城中部东山湖片区,园区规划面积7113亩,省批准面积3015亩,已供地面积2975亩,可供地面积40亩,储备土地(有批文、已征收)0亩。园区已完成“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集聚地以大健康、食品、包装印刷和轻工产业为主导产业,电子、新能源和供热供电等产业为允许类产业。2022年,园区实现工业产值16.5亿元,同比增加80.22%;税收4984.16万元,同比增加11.74%;规上工业增加值2.1亿元,同比增加26.58%;规上工业总产值9.6亿元,同比增加26.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23.1亿元,与上一年基本持平。截至2022年,园区累计建成企业19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6家。2022年,共有新引进企业10家;新投产企业4家,总投资额14.17亿。

  (三)饶平县产业集聚地(樟溪低碳工业园)

  饶平县产业集聚地由饶平县园区办管理,位于饶平樟溪低碳工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2100亩,省批准面积1620.2亩,已供地面积928亩,目前可供地面积189亩,储备土地(有批文、已征收)1620.2亩。集聚地以食品、装备制造和机电电子为主导产业,轻工、建筑和包装印刷等产业为允许类产业。截至2022年,集聚地已投产企业1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5家,在建项目9个。2022年,园区工业总产值2亿元,创税约1000万元。园区规划总面积2246多亩,规划面积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100亩,目前已开发建设面积1324亩(一期,含基础设施及配套用地),已出让870亩,可供未供用地92亩。

  (四)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官塘工业园)

  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由湘桥区官塘镇政府实际管理,位于湘桥区官塘镇,园区一期约863亩的老工业区、二期占地面积约970亩的新工业区及三期约2114亩全区北侧片区(正在规划中)。集聚地以新材料、陶瓷、食品为主导产业,轻工、纺织服装等产业为允许类产业。截至2022年12月,集聚地现有投产企业17家,规上工业企业9家,在建项目5个。2O22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4.58亿元,同比下降13.7%;工业总产值29.2亿元,同比上升11.4%;规上工业增加值为4.77亿元,同比下降8.9%;规上工业总产值27.9亿元,同比下降2.7%;税收额1.02亿元,同比下降2.8%。

  此外,我市正在重点建设的园区还有大岭山产业园。园区位于潮安区古巷镇,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施工图设计及技术审查、工程造价预算书批复、监理及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2026年底前完成。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54.5695亩,均已完成征地,其中A区1149.9825亩,已供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约500亩,已供企业用地约234亩,拟作为村划留用地136亩,基础配套280亩。B区2404.587亩,已供企业用地约432亩,拟作为村划留用地约261亩,其他配套用地约670亩,拟供和未供用地约1040亩。园区以生物医学、应急产业和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主要产业为陶瓷、电子信息、医疗健康、机械以及商贸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截至2022年,大岭山产业园AB区共有入园企业8家。

  二、我市产业园区的存在问题

  (一)园区规划布局缺乏顶层设计,园区产业集聚度低

  一是园区小散特征明显。除了径南分园、临港分园规划面积超过1万亩,其他园区均不足万亩,其中饶平县产业集聚地和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只规划两千多亩。目前多个园区净地空间储备不足,短时间内难以承接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部分园区虽然已进行征地拓展空间,但由于缺乏用地指标,难以进行开发建设。二是产业集聚度低。除了临港分园产业特色较为鲜明外,部分园区产业引进欠缺整体性考虑,缺乏明显的主导产业,未能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聚水平不高。三是园区产业支撑能力不足,今年上半年我市省级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94家,仅占全市的8.97%,规上产值146.34亿元,仅占全市的22.92%;工业规上增加值19.98亿元,仅占全市的15.17%。

  (二)园区管理职责边界模糊,园区管理运行不畅

  一是园区管理边界不清,管理存在缺位。近年来,部分分园的管理体制虽然经过了数次改革,但仍然不够彻底,无法达到最优状态。比如南山分园的区域涉及湘桥区凤新街道、潮安区古巷镇,四至范围与乡镇街道工业区、各村划留用地、集体用地界限不够清晰,管理交叉重叠,目前由凤新街道办事处对南山分园进行属地管理,履职难度大。二是部分园区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能力薄弱,缺乏足够的资本实力和专业人才。比如饶平县产业集聚地虽有园区办管理,但属于临时机构,其机构性质、级别和职能不明确,人员没定编定岗,稳定性不足。南山分园、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由属地镇街进行管理,未成立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十分薄弱。

  (三)园区开发模式较为单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全市产业园区大多采用园区管委会或“区镇融合”等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属于政府主导型园区,开发模式较为单一,园区开发运营能力不足。虽然部分园区成立了园区开发公司,但均为行政型公司,未进行市场化运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靠财政资金和地债资金,园区投融资渠道和方式不够多样,市场化、专业化园区开发运作机制亟须建立和完善。由于我市地方财政薄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园区各项建设需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服务不完善,与现代化产业园区标准存在一定差距。

  三、我市加快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是做好产业规划。“十四五”以来,我市科学编制《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潮州市区域发展“十四五”规划》《潮州市产业发展布局“十四五”规划》等系列规划,从宏观上明确了我市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战略、定位、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以及我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为全市各产业园区科学有序开发建设,切实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起到规划支撑作用。二是做好空间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全面梳理全市各类产业空间资源,优化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更科学地谋划各大产业园区。特别是在临近城区、高铁、高速互通口、港口等交通节点的地方腾挪出成规模成片用地,用于发展产业。科学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把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用地,规划新增连片工业用地、重点工业项目意向用地,以及其他对未来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发展备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目前我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初步划示比例约为21%(省要求12%以上)。三是规划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按照省关于“主平台规划范围应合理适当,原则上由不超过3个现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组成”的要求,结合现有产业园区实际,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确定了以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包括南山分园、径南分园,面积14.57平方公里)、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包括文胜围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小红山产业园,面积10.11平方公里)、潮安经济开发区(包括大岭山产业园A、B区,面积2.37平方公里)等产业园区为基础规划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全市主平台总规划面积27.05平方公里,已开发15.45平方公里,正在开发3.6平方公里,待开发约8平方公里。围绕主平台规划范围、目标任务、发展计划和保障措施,我市认真编制规划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工信厅审核后,已于5月9日印发实施,全力打造“基础配套全、城产融合好、产业质量高、营商环境优、体制机制畅”的产业有序转移承接载体。

  (二)出台支持政策,促进园区提质增效

  市工信局牵头出台实施《潮州市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大力发展工业地产,全力配合做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创新建立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与省产业园联动发展机制,积极拓展产业转型升级新发展空间。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出台了《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等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的通知》、《关于明确工业领域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标准文本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潮州市工业领域市级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试行)>的函》等政策,通过建立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机制、规范土地供应流程、强化产业发展监管等具体举措,降低我市产业园区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的用地成本,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在对潮州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上来,抢抓产业有序转移的机遇,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我市产业园区。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截至2022年底,潮州市累计投入资金近100亿元,不断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山分园已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实现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网络、燃气、公共交通、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作为中心城区一部分,园区内和周边生活区、服务、医疗及学校配置齐全。径南分园已有较完善的电力、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厂、热电联产等基础设施,正积极打造以卫职学院、技师学院片区为核心的2000亩产城融合区,重点打造商住、学校、专业市场等生活生产配套。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已建成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柘林镇区至临港污水处理厂集污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园区滨海路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大岭山产业园已完成征地,正在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樟溪低碳工业园已进行水泥路面的施工,污水管已完成埋设。全市各主要工业园区承接产业项目的条件日趋成熟。

  (四)加强招商引资,构建园区特色产业体系

  我市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积极构建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高规格成立市“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23年潮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组建7个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组建5支招商先锋队,聚焦招商方向、招商方式和要素保障,加强与海内外商会协会的对接合作,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商会招商”“乡贤招商”,推行顶格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引进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具有产业集聚发展潜力的项目。截至2022年底,潮州产业园区逐步形成了以现代轻工纺织、现代农业与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为主导,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体系,其中,现代轻工纺织、现代农业与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三大主导产业共引进项目约150个,占园区的58.37%。

  (五)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园区良好营商环境

  制订出台《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措施》,制订《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工作任务量化清单(2023年版)》,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提档升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事项审批时间压缩率达到94%。深入实施政企“茶话会”、企业“直通车”、项目“专班制”等创新机制,倡导“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服务模式,推广商事登记“当日申请、当日领证”、重大项目“当年洽谈、当年落地、当年动工”和“拿地即开工”等经验做法,以政务服务的“加速度”树立营商环境的“新标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构建工业用地“敞开大门申报”工作机制,把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真情实意亲商暖企,以“四个一”为抓手,着力解决头部企业用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2021年中国城市营商硬环境竞争力排行榜,潮州进入百强,位列第73名。

  (六)加强园区申报创建,推动园区晋档升级

  一是大力推动省特色产业园区申报。2022年,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成功获评“广东省粮油及水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园”“广东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积极发挥益海嘉里龙头带动效应,大力引进粮油、饲料等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加快推动粮油生产、储存、销售等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打造临港百亿级粮油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利用现代食品加工技术,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加快开发包括冷冻或冷藏分割、冷冻调理、鱼糜制品、罐头、风味休闲水产品等在内的营养、方便、即食、优质的水产加工品。二是大力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凤泉湖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有关材料已于2019年7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于2020年6月向国务院报请升级,同年7月批转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研究。积极到省科技厅汇报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进展等工作,争取省厅支持并协同市政府领导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汇报工作,尽快将凤泉湖创建工作列入科技部现场调研考察名单,同时,强化园区孵化育成能力建设,为下一步做好国家高新区“以升促建”考察奠定基础。

  (七)强化人才举措,打造园区高水平人才队伍

  一是打造高质量科研平台。大力支持园区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开展“博士助百企聚智谋发展”平台共建活动。以韩山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所为重点,连接我市各博士、博士后平台,借助高等院所的科研优势和博士人才优势,通过项目合作,破解平台“引才难”“研发难”“出成果难”问题。二是打造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打通园区企业等非公专技人才晋升通道。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等重大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开展“职称政策宣讲进百企”行动,提高职称政策的知晓率和申报成功率,推动“制造业”人才提量增质。三是完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制订《潮州市科技创新人才行动实施意见》、《潮州市韩江人才计划“平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实行更加积极、有效的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科技人才成长环境,以各类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聚焦园区产业重点领域和“卡脖子”技术需求,加快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服务产业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市县级统筹协调能力建设。树立“全市工业一盘棋”的意识,加强对全市工业园区的统筹管理。发挥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园区入园标准,建立统一的园区经济指标监测体系和园区发展评价体系。

  (二)优化园区产业和空间布局。建立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各县区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前应根据区位特点、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严格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因园施策,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朝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合理布局的方向,构建共建共链共赢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推进工业园区空间整合优化。按照“一园多区”的思路,各县区将辖区内园区数量整合至2个以内,其中省级工业园区原则上按“一县(区)一园”控制。重点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主体,合并或托管区位相邻、相近的工业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工业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

  (三)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园区主体责任,按照“七通一平”标准,督促各园区加快推进园区周边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管道燃气、排污、排水、消防、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月度监测制度,落实2023年度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展,加快主平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用足用好省级扶持资金。科学制订首期注入资本金1.8亿元资金使用方案,发挥城建投公司的投融资功能,着力推动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提升园区管理效能。因地制宜优化完善园区管理机构,探索推进“管委会+平台公司”管理体制,“管委会”承担园区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等行政管理职能,“平台公司”承担园区的融资开发、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职能,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营体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工业园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简化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实施服务企业零距离、服务项目零收费“双零”服务,健全企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产经营“一条龙”服务体系,全力以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有效增强工业园区对企业入驻的吸引力。

  (五)加强入园项目用地管理。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大力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产业园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零星工业用地,科学、合理确定入园项目用地规模。推进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建立完善工业园区土地出让制度和园区产业准入标准规定,将投资、亩产、能耗、环保、建设标准等准入指标以及监管措施、违约处理等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和土地招拍挂公告,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时,由园区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产业发展承诺书及监管协议。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项目效益、用地监管,由园区管理机构会同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竣工核验和达产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违约处理并督促整改。

  (六)共同推进深圳-潮州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进深圳-潮州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抓紧深圳对口帮扶潮州的重大发展契机,规划包括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澄饶联围、青山埭片区及汫洲镇区、凤泉湖高新区的部分区域,总规划面积约73.65平方公里的深圳-潮州产业合作园区。全速推进产业项目导入,增强园区发展能级,打造推动潮州高质量发展新的“引力场”和“动力源”,共同推动潮州产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张然毅,联系方式:2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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