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8-1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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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赖建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和完善《体教结合共办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丰富活动体系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改革创新、面向未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统筹推进、协同育人,坚持特色发展、激发活力,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贯彻落实“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学校体育四位一体目标精神,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聚焦核心素养,提升育人价值。坚持把体育与健康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凝练为立德树人教育和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载体,通过引导学生学会在复杂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来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孩子们跑起来”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围绕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面向全体儿童青少年的活动体系,持续促进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2023年我局举办了2023年潮州市少年儿童象棋、国际象棋锦标赛、2023年潮州市“智洁杯”青少年光电射击锦标赛、2023年潮州市青少年足球公开赛暨市少年队选拔赛等,通过比赛,既激发了运动员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的斗志,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又能挖掘体育后备人才。

  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我市编制中的《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提出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体育设施用地面积60.26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市级体育设施5处。其中,新建 2 处(潮州市体育中心、潮人公园)、保留3处(潮州体育馆、西湖山全民健身广场、市游泳池)。潮州市体育中心在韩东新城规划体育中心用地,地点位于磷溪镇砚峰路东侧,北溪南侧,即现市农科中心及周边,面积约26.0公顷;潮人公园位于仙洲岛南端,面积约25.7公顷。通过提升体育设施的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塑造健康城市形象。

  随着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推进,做好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体育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在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将体育设施用地落实到具体用地空间,予以规划保障。

  三、破解瓶颈,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们不断充实教练员队伍,加强教练员培训。

  1.为解决我市高水平体育专业人才紧缺问题,近年来我们尝试从国家、省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退役运动员担任体校教练员。2021年,饶平县体育发展中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中共饶平县委 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饶委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引进举重世界冠军张宛琼到饶平县少年业余体校工作,强化了体育的软实力,破解我市竞技体育在举重方面的发展瓶颈。同年,市业余体校招收省武术散打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卢梓哲担任散打教练员。今年还准备从省蹦床专业队招收一名退役运动员担任蹦床教练员,以充实体校教练员队伍。

  2.为做好我市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知识更新,促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教练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执教水平的教练员人才。多年来我市坚持组织教练员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主办的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通识知识更新轮训班,2016年至今轮训教练员超200人次。今年,我们借助2023骏辉体育田径教练员培训班在潮州开办之机,组织了20名田径教练员、体育老师参加了培训。

  四、提升行动,推进体教融合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潮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潮府办〔2010〕93号)的通知精神,2011年,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体教结合共办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实施意见》(潮体通〔2011〕2号)。

  1.市教育局按照《体教结合共办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多年来结合每年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为市体育业余训练单位解决了运动员转学、升学等就读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市区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湘桥区教育局仍坚决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解决春、秋季体育业余训练单位运动员转学升学等问题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运动员的就读问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规定,从2020年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目前,在高中阶段,我市有潮州市绵德中学、华南师范大学潮州附属学校、湘桥区南春中学、潮州市瓷都中学参照高考体育术科考试方式,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特长生或体育尖子生,为广大体育特长生、尖子生提供优质的训练、学习平台。市体育运动学校3+2大专班也一直坚持优先招收省赛前八名的初中毕业生。

  2.市财政局根据《体教结合共办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近三年来,安排体育业余训练等经费共947万元,其中包含市配套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经费补助、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经费补助、市组队参加省各项群体项目比赛经费、市级及省级各项青少年竞赛经费、慰问我市在省专业队及省体校运动员费用、市青少年训练基地、后备梯队建设经费补助、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伙食费补助,以及对湘桥区负责市业余体校学生文化课授课专项补助等,不断提高体育业余训练工作的保障力度。2016年,根据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潮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条例》和《潮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的通知(潮体通〔2016〕10号)文件精神,原配套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经费按每校每年定额补助标准由0.5万元增加至1万元。

  从2020年开始,我局建立了运动员训练激励机制,对在省级及以上竞技体育比赛中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这也大大提高了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做好体教融合工作,加强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激励运动员训练积极性,培养更多体育后备人才,把我市体育事业推上新台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