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9-06 16:55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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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潮州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找准症结,加大防治力度,促使枫江水污染防治早日达标》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枫江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该提案调研详细,指出问题准确,原因分析到位,为我市决胜枫江水质达标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提案质量非常高,是我市今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第一号。经综合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潮安区政府、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枫江基本情况

  枫江发源于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由西山溪和沟尾溪汇流而成,流经揭阳市汇入榕江,河流长度达71公里,总集雨面积664平方公里。枫江属感潮河段,在潮州市与揭阳市界内存在着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其中潮州市境内河流长度约50公里,流域覆盖人口约86万人,集雨面积约380平方公里。潮州市枫江深坑断面“十四五”期间新增为国考断面。近年来,我市下定决心开展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共投入63亿元开展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2.96万吨/天,通水管网约197公里,枫江深坑断面污染通量持续稳定下降,2020年主要污染物氨氮年均值较2017年下降52%,但仍为劣Ⅴ类,未达年度目标。为此,2021年1月1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我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要求枫江深坑断面2021年6月底前达到V类水质要求。根据广东省环科院调查分析,我市枫江流域氨氮主要污染来源为城镇生活源(占比79.95%),其次为农村生活源(占比13.4%),造成枫江水质不达标主要原因是枫江流域截污管网空白区较多,污水处理收集率低,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为此,今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各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找准枫江水质不达标的症结,全力推进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枫江水质整体呈现好转趋势。经过今年上半年全力攻坚,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的监测数据显示,枫江深坑断面6月消除劣Ⅴ类,水质实现单月达标,而且省自动监测站显示6月7日至今氨氮均值基本实现持续达标,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

  二、工作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枫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1月14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召开全市枫江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会议,会上李雅林书记强调要深挖问题根源,深入分析枫江综合整治存在问题,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大决心、更强毅力、更实举措打好打赢枫江综合整治攻坚战。6月29日,李雅林书记在《枫江流域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挂牌督办工作专刊(3)》上批示:“对枫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绝不能盲目乐观,必须紧盯不放,加大建设和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7月23日,李雅林书记调研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强调要坚持水岸同治、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枫江流域水污染整治,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向好发展。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部署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把“枫江流域综合整治攻坚”作为市委市政府“学党史、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认真抓落实。李雅林书记和何晓军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枫江深坑断面达标攻坚工作,市委副书记崔建军同志和常务副市长温金荣同志多次带队调研枫江流域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洪岳伟副市长也多次主持召开了枫江河长会议,高位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方案》,并于3-5月份期间组织三次枫江水环境综合整治视察,每次视察的情况意见反馈给市政府,有力推进了枫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并以两个工作专班(督查指导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工作专班)为依托,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工作进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区人大每周组织枫江整治监督巡查,各区政府也成立了枫江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治污强大合力,全力以赴推进枫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科学谋划,全速推进枫江综合整治工程

  我市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科学治理,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补短板工程项目,深化治污减排,严格环境监管,重点突出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制订实施《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整改方案》和《2021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在《关于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要求,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在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省环科院技术支持下,我市主动与省建工集团等国企多次对接,省建工集团和华南环科所派出专家和技术团队协助潮州市研究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并向省政府请求政策和资金等支持,帮助我市加快推进枫江流域、南总干渠流域和西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攻坚工程方案的制订上,何晓军市长召集省属国企、技术单位和市区各有关单位进行专门研究、深入商讨,确保工程方案能落地落实、见实见效。按照省领导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对《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进行全面细化落实,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补短板工程项目,并在省政府未作出最终决策前,研究制定了“530”攻坚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照练江整治模式,请省建工集团参与枫江流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依托省属企业先进和强大的治污力量,全速推进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530”攻坚项目共投资约4.27亿元,目前已基本建成,完成截污工程26项、清污剥离工程11项,新增了沿河截污管网69公里和2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流域污水收集处理量约 9 万吨/天,增加氨氮削减量约 0.9 吨/天。随着“530”攻坚项目完成并逐步发挥效益,6月7日以来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基本实现持续达标;6月份国家采测分离结果显示,深坑断面氨氮1.91mg/L,总磷0.26mg/L,水质达V类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确保枫江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我市编制了《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正在加快会同省环保集团做好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的前期对接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省建工集团和省环保集团加快推进项目的可研方案报批,推动项目立项的相关事项迅速开展。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覆盖湘桥区韩江西岸、枫溪区、古巷镇、凤塘镇、登塘镇、浮洋镇、龙湖镇,拟总投资105.60亿元,我市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计划2023年全面完成。其中:①污水及截污管网建设与修复工程投资约92.45亿元(新建3391公里管网,其中DN400-DN1500干管556公里、DN200-DN300支管2835公里);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投资约4.72亿元(新增处理能力10.15万吨/天);③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投资约0.93亿元;④调查排查项目与监测能力建设工程投资约0.21亿元;⑤污水入户管改造工程投资约7.29亿元。

  (二)立足长远,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我市对枫江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挂图作战,枫江流域综合整治督查指导工作专班每周组织现场督查指导,要求各区政府以及市住建部分和城管部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精准落实“工程、管理、保障”三大措施,把关流域管网施工质量。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枫江流域第一、第二污水厂污水管网建设质量进行CCTV监测,将《潮州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 CCTV 检测项目报告书》发给各区政府,落实各区政府对照检测结论和维护建议对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污水管网进行整改修复,并针对其他未进行CCTV检测的污水管道按规范自主开展CCTV检测工作,确保污水管网工程质量,提高管网有效使用率。同时,各级各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保护研究所对“5.30”各项工程进行督查督导,对各项目的效益进行研判、分析,进一步巩固“530”各项工程成效。

  (三)落实责任,系统推进枫江综合整治

  一是强化枫江流域整治技术支撑。我市在枫江流域重要干支流20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加强11个在线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管理和数据的应用研判,在干流和主要支流建设4个污染通量站,定期研判枫江水质达标形势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同时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保护研究所作为我市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的技术帮扶单位,充分发挥省建工集团、省环保集团和华南环科所驻潮州专家团队等第三方技术力量作用,为枫江整治把脉会诊、对症下药、精准治污,为整治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学支撑。

  二是深入开展摸查整治流域污染。对流域内排水户、工业、“散乱污”企业(场所)、畜禽养殖污染源的全面排查,全面查清污染源。针对流域陶瓷跟散乱污企业,排查枫江流域陶瓷行业企业3253家(潮安1755家、湘桥126家、枫溪1372家),检查3105家(潮安1733家、枫溪1250家、湘桥122家),均已建立名录并定期更新,所检查陶瓷企业也均建立检查台账;排查“散乱污”企业137家(潮安区46家、湘桥区73家、枫溪区18家),建立清单,对单销号,目前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整治台账。同时,我市在枫江流域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242个,并组织对76条枫江流域干支流的“前、中、后段”共计230个断面进行氨氮指标采样监测,落实指导各区政府开展现场复核,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严格执行“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要求,各区积极配合国企建工集团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入河排污口的截污纳管,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枫江水质改善。

  三是强化枫江流域河长整治责任落实。市河长办结合“五查”专项行动,印发《潮州市枫江流域河长交叉巡查工作方案》,并由市河长办副主任单位每周轮值,牵头组织对枫江流域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形成通报机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职。今年来,枫江流域各级河长开展巡河6189人次,发现上报问题1340个,处理完成1340个。近期,我市印发实施《枫江流域2021年河长制履职评比考核方案》,对枫江流域区级、镇级、村级河长全面履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和19个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评比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区级、镇级河长由枫江市级河长进行约谈,同时,对流域内各考核断面区级、镇级、村级河长在潮州日报进行公示,由广大市民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流域内各级河长的治水责任。

  四是保持环保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陶瓷行业协会和市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协会发出了《关于规范提升陶瓷行业企业污染治理的倡议书》,倡议规范提升陶瓷企业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助力枫江水质达标。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落实流域日常监管执法、环境应急执法值班等制度机制,通过各区环保部门交叉执法巡查、夜间执法、节假日执法等,不断加强枫江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流域环境安全和水质持续改善,确保枫江水质治理无盲区。今年来,枫江流域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710人次,检查企业3967家次,责令整改284家,停产停电253家,查封扣押6宗,移送行政拘留4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宗,行政处罚55宗,罚款1417万元。

  (四)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

  近三年来,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资金63亿元投入枫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加快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中小河流整治等工程,加快补齐短板,完善流域内环保基础设施。今年,我市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枫江流域、南总干渠及西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月20日,雅林书记和晓军市长亲自到省政府向省领导汇报枫江的整治情况,请求省政府参照练江流域整治给予支持,得到了马兴瑞省长、林克庆常务副省长和覃伟中副省长的批示和大力支持。4月9日,我市向省政府申请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我市开展枫江流域和南总干渠及西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我市开展枫江流域和南总干渠及西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请示》),恳请省政府明确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为工程投资主体,并请省支持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我市合作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发挥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的优势,由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我市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拥有项目设施产权。同时,恳请省政府按照污水及截污管网建设与修复工程、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两类项目投资额的60%安排增资至负责项目的省属企业用于项目建设,20%由省属企业负责,20%由我市财政自筹,省属企业与我市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开展相关工作。4月24日,洪岳伟副市长就我市枫江整治情况向国家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作了工作汇报。5月28日,洪岳伟副市长向副省长孙志洋同志汇报潮州市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有关情况,同时恳请省政府将枫江流域、南总干渠流域和西总干渠流域,按照“6+2+2”水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列入省财政资金补助。6月9日,马兴瑞省长在省“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要求抓紧完善会议审议的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建设帮扶方案,按程序报批,同时研究参照上一轮练江治理项目补助模式,对流域内市政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市6月份枫江深坑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但是枫江深坑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基础仍不牢靠,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缺口巨大,枫江国考断面水质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接下来,在省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将加强与省环保集团、省建工集团的对接,形成合力,继续推进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深坑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年底前相关支流完成消劣目标。

  (一)全力推进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统筹人力物力,加快实施《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整改方案》和《2021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流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到2023年底前,新建污水及截污管网3391公里,其中,2021年7-12月计划新建污水及截污管网1152公里,重点推进三利溪上游暗渠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一污二污永久连通工程。提升污水有效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实现流域内截污控源全覆盖,充分发挥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潮安区镇级污水厂和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加快《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报批工作,联合省环保集团和省建工集团,按照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参照练江整治模式,进一步加快枫江流域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实现枫江水质稳定达标。

  (二)进一步抓好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督查考核,继续落实对枫江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开展“五查”专项行动及枫江河长制工作月考核评比,结合市创卫工作,每双数周月评比最差沟渠,并进行公布公示,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全面深化枫江干流和一级支流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流域河道“清四乱”和“清源”常态化。推进流域内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整治,减少垃圾渗滤液对枫江水质影响。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切实提高枫江河道自净能力。强化流域环境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完善建立“厂-网”一体化运营监管制度,加强对设施配套管网的排查和监测工作的督导,推动服务区域内污水应接尽接,提高污水收集率,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确保建成设施能有效并稳定运营,发挥减排效益。

  (四)创新宣传方式和监督渠道。结合党史教育、创文创卫等工作,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枫江流域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加强对工程质量和整治效果的监督监管,确保整治成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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