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15 10:35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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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新区环保监察及治理》的提案收悉,我局主办。您提出的问题非常中肯,建议非常具体,操作性也很强,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经综合湘桥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加强高新区环保监察及治理》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潮州经济开发区北片高新区的环境监管情况

潮州市北片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是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开发区总面积10平方公里,分两期开发,一期3.94平方公里。在历届潮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北片高新区成为我市发展高新产业的重要载体,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客商前来投资,推动了潮州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建成了国际较大的婚纱晚礼服生产基地、中国南方最大的光盘复制生产基地等,涉及电子、机电、生物基因仪器、化工、塑料、服装、陶瓷、印刷包装等多门类工业产业,并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形成了以生物医疗、电子信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新区周边陆续出现了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园区内部分企业也配套了引进外来专家的宿舍,高新区为潮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环境挑战。我局一直重视高新区的环境监管,一面督查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面也指导企业改进污染物治理设施,提高治污标准,避免对日益增多的居住区环境的影响。

(一)高新区主要环境监管主体。

2019年5月机构改革后,我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业务主体为市局执法监督科和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监督科编制4人,在岗3人,负责全市环境监管执法监督、协调、指导,重大案件查办。高新区属于湘桥辖区,具体环境监管工作由我局湘桥分局承担。湘桥分局执法人员共7名,除了承担保护韩江饮用水源、治理枫江水环境、提升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中心任务外,还须及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环境纠纷,以及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我局湘桥分局自成立以来,在当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繁重的紧迫形势下,分局迅速成长,执法力量逐步增强,经验也不断丰富。二年多来,通过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现场宣传、网络宣传、媒体曝光等法制宣传,群众监督作用逐步提升,企业主体意识也大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为维护潮州生态环境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2019年以来,共检查企业4600余家次,办结环境投诉信访案件3780余件,查封13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宗,移送行政拘留1宗,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4宗,罚款430余万元。

(二)高新区内织染企业的情况。

目前,园区内共有织染等相关企业4家,按成立时间分别是潮州市莲云锦云涂料厂漂染分厂、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潮州市鹏远制线实业有限公司、潮州市华粤织染有限公司。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潮州市莲云锦云涂料厂漂染分厂。成立于1992年3月,从事婚纱、时装、礼服等各种布料的印染,环保相关手续齐全,也相应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采用“物化+生化+沉淀”处理;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高压静电净化”工艺处理;锅炉全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

2、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从事丝绸、化纤、棉布、针织品、服装及原辅材料等的生产经营,环保相关手续齐全,也相应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采用“物化+生化”工艺处理;定型废气采取“水喷淋+冲击水浴+旋风除尘”工艺处理;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脱硝塔”处理。

3、潮州市鹏远制线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从事服装布料等的生产经营,环保相关手续齐全,也相应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采用“物化+生化”工艺处理;定型废气采取“喷淋+静电”工艺处理;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多管陶瓷+布袋除尘+SNCR”工艺处理。

4、潮州市华粤织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从事布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经营,环保相关手续齐全,也相应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采取“生化+雾化”工艺处理;定型废气采取“喷淋+静电”处理;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取“SNCR脱硝+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

(三)我局强化高新区内织染企业的环境监管。

1、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管。近几年,以上4家织染企业一直作为我市“重点排污企业”,按照重点监管对象标准实施环境检查执法。每月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按年度监测计划开展水、气监督性监测。目前均已建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对终端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实现对该企业的实时监管。我局还将这几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省、市级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随时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监测,保持环境监管震慑。

2、列为枫江流域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管。近几年,开展枫江流域攻坚达标、推动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一直是我局环境监管执法的中心目标。高新区位于枫江流域上游,强化高新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执法,一直也是枫江攻坚达标战的关键一环。围绕枫江流域攻坚达标,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常态性开展夜间、雨天、节假日等非正常天气、时段条件下的突击执法检查,坚决杜绝运动式的检查、家长式的说教,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有效稳定处理污染物。

3、结合群众信访投诉调处强化监管。我们时刻树牢“群众无小事”履职理念。每次接到群众环境投诉反映,均第一时间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影响,全力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近二年,我局反映高新区内织染企业影响群众生活的信访投诉件后,多次组织突击检查,寻找污染源头。经过长期排查研判,主要问题是定型工序所用定型材料和原材料在高温下所产生有刺鼻气味气体和锅炉燃烧产生粉尘。

4、定期开展突击检查监测。根据高新区周边为多个住宅区以及印染企业产生废水、废气排放的实际特点,我局定期开展对印染企业的突击监测工作,掌握住宅区周边水、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工作中,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关企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四)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织染企业违法行为。

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以此督促企业提升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意识,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权益。坚决“不以企业效益好而护短,不以企业贡献大而放松监管”。

潮州市华粤织染有限公司2018年7月因违反水污染防治制度,被罚款12.5万元;2018年9月,因违反水污染防治制度,被罚款22.5万元;2021年1月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罚款20万元。

2018年7月,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罚款28万元;2021年2月,因超标排放水污染染污,被罚款10万元。2021年6月中旬,该公司因涉嫌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我局湘桥分局责令其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相关案件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中。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废水排放,正在进行相关环境问题整改。

二、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得到不断压实

近几年,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人心,污染防治攻坚攻坚任务的加压加码,环保监管力度持续持续加强,铁腕整治下,企业生态环境意识逐步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从资金投入到日常管理都明显改变。锅炉燃料从燃煤到燃生物质到燃天然气,废水处理除了不断提升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外,还加大回用水利用率。

1、潮州市鹏远制线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8年,先后投入4500万元,分三期建设、加建、升级污水处理设施,得到省环保厅领导高度赞赏;2019年,投入200万元购置定型机烟气处理系统,确保定型机达标排放;2020年,又投入500万元新增2台燃生物质锅炉,对原有2台低热效率锅炉进行替换,并投入50万新增一台天然气锅炉作为能源补充。自成立以来,累计投入环保设施超9000万元。

2、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2016年12月,投资将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成生物质燃料锅炉,并增配燃天然气锅炉备用;2018年,投入120万元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提升废水处理效果;2020年11月,制订《废水部门职责》、《污水站操作要点》,规范废水处理工作,并投入500万元,对定型机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降低定型机废气浓度。近期,还将投入300万元,用于回用水的处理。

3、潮州市华粤织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投入300万元对烟气处理升级改造,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天然气锅炉备用; 2018年,投入700万元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投入350万元对定型机进行油改气改造,改造定型烟气处理设施,减低定型烟气浓度;2020年9月,针对定型机烟气处理设施偶尔出现不稳定的问题,积极对定型机烟气处理器改造,增加静电除烟组数,增加喷淋池水量,加大喷淋水量及压力,将出烟口改成向下并喷水处理等些列改造措施,增强该部分处理设施处理效果。

4、潮州市莲云锦云涂料厂漂染分厂。2016年,投入100多万元将燃煤锅炉改造成燃天然气锅炉;2018年,投入400余万元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三、高新区面临的环境压力

随着城市的发展,加上房地产行业的不断进入,高新区已经逐步被居民住宅包围,“楼企”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部门经过不断努力,近年来解决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清理了一批比如非法设立的沥青搅拌站、养猪场、电镀场所、线路板厂以及塑料和泥瓷加工场所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焚烧垃圾、建筑工地等的污染整治。但是,诸多因素导致高新区内的环境信访问题相对频繁,第一方面,由于部分城市规划的调整,把原来的工业区范围变更为居民住宅区,国家规定工业区的废气、噪声排放标准相对较松,导致企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或多或少还是影响居民生活;第二方面,一些小微企业在管理和环保责任的落实上还不够自觉,超标排放也时有发生;第三方面,国内外经济的大调整,一些厂房生产经营频繁变化,加大管理上的难度。

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在园区准入上,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的进入,逐步达到倒逼高污染行业自动关闭或者搬迁。

对于织染行业,异地搬迁问题仍然受到很大的制约。比如潮州市华粤织染有限公司、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等,多次主动向我局咨询搬迁事宜,但是实际情况未能实现,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允许。目前印染行业的审批权限在省级环保部门,省生态环境厅只允许审批专业的印染园区内的印染企业,而我市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的印染园区,也就是说,历史批准的这类企业,目前在潮州无处可迁。

另一方面,搬迁腾退工作进展缓慢。根据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桥辖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潮湘府办〔2020〕12号),湘桥区政府正对高新区(湘桥辖区)内现有印染企业进行清洁化改造,推动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转型升级,不得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减少能耗及污染物排放,以期最终实现腾退搬迁。据了解,由于印染园区设立难度大,相关企业搬迁经费压力大等诸多原因,目前湘桥区政府对印染行业的搬迁腾退工作尚未实施。

第三方面,搬迁时机不成熟。自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措施,提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当前国内国际形势下,搬迁工作确实不是合适时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牢记初心和使命,努力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中心,继续强化履职,全力以赴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前进。

(一)保持高压监督执法态势。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增加污染物监督性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顶格查处,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积极推动专业园区建设。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地方政府建议加快专业工业园区的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集约化、规范化。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国家、省相关政策。一旦条件允许,我局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推动相关企业异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织染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推动清洁生产审核。我局将加强高新区内企业(特别是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织染企业)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生产工序的清洁生产的审核,以环保手段配合做好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工艺、工序予以改造、升级、淘汰,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您如有新的意见、建议或者企业违法线索,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生态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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