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15 10:12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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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建议得到有效的办理。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平县政府、枫溪区管委会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委“1+5+2”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多方筹集资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近年来,为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我市通过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省定贫困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按照现行涉农资金的管理模式,省市涉农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按照工作部署,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2020年我市在统筹资金6.7亿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工作。

为解决我市河流跨市交界断面水质问题,市委、市政府整体谋划,大力推进枫江流域和南总干渠及西总干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项目方案总投资估算为109.80亿元,其中用于污水及截污管网建设与修复工程投资估算102.27亿元。因我市地方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市政府已向省政府申请支持。

       二、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作了明确铺排,制定了《潮州市实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行动方案》《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对我市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了全面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夯实乡村振兴政策基础。根据中央、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部署,2019年底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潮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建立了市级统筹、县(区)为主体、镇(街道)实施、村级推进的分级责任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潮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了《潮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 年)》(潮污防发〔2020〕2号),进一步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加强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真部署。2020年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明确思想,端正态度,加强统筹谋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充分发挥好牵头单位的协调推进作用,责无旁贷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同时通报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积极推动全市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积极指导县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带队到镇村进行现场调研并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作。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已先后向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发出提醒函、督办函,要求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时多次组织对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开展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潮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通报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派员协助湘桥区有关部门指导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技术解读说明,有效地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三是及时传达落实省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定期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市领导批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函》,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的函》,通知明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四)互学互比,找差距抓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要求,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带队分两批赴浙江开展“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专题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为推动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更好落地落实,我市从2019年6月开始,每月1期,在各县(区)轮流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找差距、抓落实——互比互学”现场会,实地考察各村具体工作,总结人居环境整治或实践中取得的经验,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现场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有关单位人员对各县区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进行现场量化计分,计分结果列入财政奖补依据。通过互学互比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进步,以示范引领,推动面上全面开展的效果。

     (五)强化督导,掀起整治新高潮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我市印发了《潮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市委督查室、市府督查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5个专项行动检查指导组,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采取示范村重点检查、面上村随机抽查等形式,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进村入户全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拍摄《潮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暗访纪录片》,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进行曝光通报,限时落实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利用周末时间采取“四不两直”,深入县(区)、镇、村暗访,查实情、听民意、促整改。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县(区)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未能组织编制具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未能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要投入的资金巨大,但我市各级经济基础薄弱,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未能全面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已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的村庄,大多数是最简单最初级的暗渠化方式,未能真正实现完善的管道收集、雨污分流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网络。

       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不健全。运维管理经费缺乏,造成已建成设施迟迟未能验收移交,存在部分已建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县区党委政府责任。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压实各县(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对照目标任务,合理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加强项目打造谋划,争取地债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管道收集、雨污分流。

三是完善运维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

接下来,我市将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恩泽,0768-239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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