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0年承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

2020-10-29 17:16
发布单位:潮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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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作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了社情民意,表现了对政府工作的积极支持。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能深刻认识政协提案的重大作用,自觉把承办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一年来,通过承办政协提案,掌握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有效推动了部门作风改进和财政事业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潮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今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十二届政协四次全会委员提案7件,均为会办件,目前办结率100%。

  二、办理情况

  由市财政局会办的第1、30、33、35、51、60、81号提案,市财政局及时与主办单位对接,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并于规定时限内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日常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局主要领导亲自阅示,及时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承办制定了《计划》,将建议政协提案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办理第一责任人、承办科室和责任领导。

  三是规范流程。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办理答复、格式要求等各个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和督查督办制,由局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督办,确保建议办理流程规范。

  四是严格要求。要求承办科室坚持协商前置,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商,做到没有协商不答复,协商到位再答复。要求承办科室答复要有针对性,对建议应逐条明确回答,不得答非所问、敷衍塞责。凡是应该解决并在可用财力范围内有条件解决的,必须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现行政策、法规不太符合或者超过本部门职权的提案,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原原本本地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做出解释,以求得理解,决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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