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2019-07-26 01:08
发布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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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农函〔2019〕297号

 

谢秀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愁”元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农村建设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市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去年来,我市以“六城同创”“治六乱”为总统领,对农村“水、路、地、脏、贫”实行全面整治,实施了“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全市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1822个自然村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完成率75.29%。1596个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2162个自然村完成集中供水,2287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同时,以省定贫困村为先行点,实施农村“三线”整治工程,有效解决长期影响农村景观的“空中蜘蛛网”问题和安全隐患。

1、坚持总体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潮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重视新农村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潮州市实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行动方案》、《潮州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潮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关于编制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为打造有乡愁有文化有灵魂的美丽乡村,建设有潮州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基础。

2、突出潮版特色,加强规划编制。合理编制乡村规划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前提,去年以来,我市编制实施《潮州市美丽乡村民居建筑设计指引》《潮州市美丽乡村栏杆设计指引》《潮州市美丽乡村垃圾屋设计指引》《潮州市美丽乡村公厕设计指引》《潮州市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及图册近10种,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具体的、切实有效的指导意见。按照省的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对我市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456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进行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覆盖率为100%。在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排名中我市与广州、珠海等5市并列第一。

3、强化风貌管控,突出乡村特色。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突出潮州传统特色和人文风貌,注重建筑文化保护与传承,强调“广东”突出“潮味”。出台了《潮州市美丽乡村特色风貌营造工作指引》,从正负两方面,指导各地在创建美丽宜居乡村中应注意的问题;制定了《潮州市城乡村民住宅建设办事指南》,规范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主体,以及农村宅基地规划、城乡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治,严格风貌管控和审批监督;组织规划和建筑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通过方案审查、现场察看,现场督导,确保突出潮州文化特征和人文地理风土,打造有乡愁有文化有灵魂的美丽乡村。经过精心组织,细心指导,已涌现了充分挖掘丰富旅游资源禀赋的英粉村、具有民间艺术传承的大吴村,具有古建筑活化的市头村等先行点,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二)全面加强乡村文物管理

潮州作为一座千年古城,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美称,是国务院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据统计,我市现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5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22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46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9处,是广东省文物古迹荟萃之地。

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文物保护工作,以综合规划为基础,以保护修缮为要务,以展示利用为拓展积极开展工作。市志办于2015年开始,着手对全市2425个自然村进行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目前普查的基础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正在进行汇总整理。这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保护“乡愁”元素保存了重要的资料。

(三)全心做好乡村文化传承

文化是一个地方的灵魂和底蕴,新农村建设既要塑形更要铸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塑形,做好文化传承,留住乡愁留住人心才是铸魂。

按照省的部署,我市饶平县、潮安区、湘桥区先后启动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根据工程的总体建设布局及要求,在主体建设村配套建设村史馆,完善村史馆展览内容资料收集、编写及布展宣传等工作,切实发挥示范片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乡村因地制宜,利用现有设施如村民活动中心、宗祠、名人故居等建立村情(志)馆或者村史(志)展示厅,将各乡村的历史名人、民俗、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地方乡土文化包括村里故事等进行宣传推介,展示褒扬,以达到留住“乡愁”、教育后昆的目的。

我市积极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组织各县区在基层乡村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感动潮州人物”等推荐评议活动和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利用宗祠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优秀家规家训进祠堂,延续传统“家文化”文脉。去年,我市开展“最美村庄”评选活动,打造了10个潮州市“最美村庄”。开展“讲好乡村故事”编撰活动,深入各乡村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和传统美德。目前已完成了全市省定贫困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红色乡村共46个村的《讲好乡村故事》的编撰工作。在村建立乡贤咨询委员会,开展“百家修百祠”、“集体劳动日”活动,广泛动员乡贤参与家乡建设,激发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收到乡贤捐赠乡村振兴建设资金2亿多元。该经验获评“广东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和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二、存在问题

乡愁,是家国情怀,是文脉延亘,是精神依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内外各种场合提及“乡愁”,提出在建设过程中要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近年来,我市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持续推动,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需要引起重视和及时解决的问题。

一是乡村建设队伍力量薄弱,风貌管控仍需加强。部分地区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布局紊乱、违章建筑等问题仍较突出,村庄规划和管理滞后,影响村庄发展。基层工程管理人才短缺,项目建设前期缺乏合理规划,部分项目设计不切合农村实际,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落地建设。二是文物保护现状形势严峻。例如龙湖古寨、饶平土楼等文物建筑在经历了历史辉煌之后逐渐走向衰落,大批年轻人外出谋生,原住民减少,产生“空心化”现象。十室九空的古宅年久失修,许多古建筑处于危殆境地,苦于地方财力薄弱,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仍是任重道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具有历史意义但未列文物等级的古文构件、古文石雕等到保护。三是村民主体作用缺失,内生动力不足。不少地方仍存在“政府风风火火在干,村民冷冷清清看”的现象。如:农民按规划建房的意识不强,随意乱建;村民参与整治、建设的热情不高,缺乏主动参与的自主性;村民尚未养成绿色、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整治、建设成果保持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乡村振兴不是纯粹的拆旧建新,接下来,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平衡好保护乡愁与建设发展的关系,将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建设具有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抓好乡村规划,加强风貌管控和项目施工管理。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择既懂农村又懂工程的干部组建专班指导乡村建设;选择有新农村建设经验,有业绩支撑,能沉下心做好设计规划的队伍;选择用心在地方建设,有乡村建设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二是加强规划中对“乡愁”元素的融合。要求编制单位要根据地理位置、自然禀赋、文化特色、民风民俗等特点来编制,要能彰显丰富多彩、多种多样、多元化的乡村风格;并注重保留田园原始风貌和山水格局,按照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的要求,确定建设控制区和相关用地区域,在用地上为保护“乡愁”元素,留住乡愁记忆提供保障。三是在乡村设计中要注重重点环节的打造。如村庄入口节点工程应具备本村特色及可识别性,增强村民的归属感;通过一条主街的风貌控制,集中展示村庄特色风貌和历史建筑;引导特色田园建设,让乡村特色农产品广泛被了解;借鉴“乡村客厅”理念打造乡村公共空间,有效展示村庄文化主题;塑造乡村亲切闲逸的亲水活动空间,营造乡村滨水风貌。四是在乡村建设中应注重生态优先理念。统筹兼顾农村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利用乡土树种和本土农产进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的措施,有条件的可对重要节点制定景观绿化设计方案。

(二)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保护“乡愁”元素。一是提升文物保护级别。制定我市古村落县级的评定标准,对具备条件的村落,进行保护价值评价认定,按其存在价值分等级,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制定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实施方案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结合潮州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将有重要价值的村落纳入传统村落名录。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依照级别向相关文物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充分发动乡贤,筹集社会民间资本,在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及时进行维修,以延续其风貌,展示其风采;进行文物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文物安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对登记文物点进行挂牌保护,防止在在“三拆三清三治理”行动中遭到误伤;正确处理好古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三是整合乡村文化资源。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合理对乡村古村落、古祠堂及其文化进行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古村落保护试点,在全市率先开展古村落保护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以村(社区)文化室、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为基础,结合祠堂、旧民居等进行整合利用,建设古村落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广场,结合绿道建设和城乡改造等,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实现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积极营造氛围,增强民众主体意识。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不可或缺的主要参与者及受益者,不仅不能让农民“缺席”,还要让农民“登台演戏唱主角”。要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切实转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深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实践,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一方面是丰富资料,建设好村情馆或村史展示厅,提升民众对本土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组织熟悉地情,特别对地方乡土文化较为熟悉了解的人员,对各村的建村历史、姓氏宗族、历史事件、名人、民俗、特色产品产业进行搜集整理,为村情(志)馆或者村史(志)展示厅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查阅各级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走访当地群众,丰富村情村史,讲好乡村故事。另一方面是抓住媒体融合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与广度,增强民众对乡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大力推广区域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让群众了解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意义,从而形成全民保护体系;积极宣传各级的相关决策部署,宣传各地各部门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展示乡村文明新气象、乡村发展新风貌,广泛发动社会参与,积极引领乡贤乡绅回乡,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支持相关工作开展。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楚城,226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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