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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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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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食药监局函[2017]33号

尊敬的曾惠亮等人大代表: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从严取缔“香精茶”的建议》(第24号)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带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与会办单位就落实您的建议内容进行沟通衔接,研究部署落实建议工作。现将落实建议工作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接到交办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局班子会,研究落实建议工作。同时,制订《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回避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与市农业局等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商议如何更好地加强对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问题。我局制定了《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潮食药监局食市[2017]101号),加强对茶叶产品的日常监管,强化抽检,严厉打击茶叶生产经营过程违法违规行为。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和茶叶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工作能力,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利用潮州日报、市农业信息网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共发放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2.79万份(张、册),及时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社会信息宣传“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延伸到基地。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直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抽检方案,将抽检抽样区域延伸到各县(区),抽样产品重点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违法添加添加剂等项目,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经统计,近三年来市食药监局共抽检茶叶产品97批次,其中不合格12批,抽检不合格茶叶产品已经依法立案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对茶叶产品的监管,市食药监局结合2017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特制订《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农业等部门对茶叶产品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建立田头流动快速检测体系,对茶园茶鲜叶和土壤等的抽样和检测,服务监管到第一线,为茶叶产品提供监管和质量保障。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今年,根据辖区茶叶生产经营等特点,我局将在生产经营环节抽检22个批次的茶叶,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四、完善制度,规范监管。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出发点,认真梳理茶叶产品种植、生产、经营过程实际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加强与农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探索建立茶叶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社会共治等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茶叶产品全链条无缝监管。

今年,我局将按照职责继续开展茶叶产品日常监管工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回头看”工作制度,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腾 13005318835

   抄送:市人大选联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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