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潮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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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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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员:

市政协第71号提案《弘扬潮州优秀文化 组织非遗走出家门》收悉,提案中对组织非遗进行文化交流提出了建议,对委员们的关心和支持,我局表示衷心感谢。现将会办单位和我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会办单位意见

(一)市外事侨务局认为

1、持续开展“根在潮州”,凝聚海外新生代

(1)输送“根文化”,凝聚海外新生资源。一是推进海外华文教育。继续配合国侨办、省侨办开展华文支教活动,选派优秀华文教师赴东南亚等潮人聚居的国家支教,推动潮州话等潮文化,以及中华传统文化在当地的传播;二是举办海外潮籍青少年学生夏令营。组织潮裔新生代回潮“寻根问祖”,把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同寻根、问祖,了解潮州历史、文化和崭新风貌有机结合起来,加深海外潮籍年青一代对潮州风土人情的了解,扩大潮文化影响,促进潮裔新生代传承和发展潮文化。

(2)改善了文化传承发展条件。2008年陈伟南先生、谢贤团先生资助成立了潮州市潮剧传承艺术中心,目前已有2000名小朋友到中心报名学习,开展公益表演100多场次。2016年香港詹培忠先生捐助港币5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建设凤城公园。

(3)积极支持潮学发展。在有“南饶北季”之称的国学大师饶宗颐的倡导下和海内外众多有识乡贤的支持下,先后促成饶宗颐研究所和粤东考古中心落成潮州、支持潮州市饶宗颐学术馆基金会在香港成立等,为潮州研究和发展潮学提供了巨大的有形无形财富。

(4)积极修复文物古迹。这些年,由于有海外乡亲大量的资金注入,极大地改观了我市在文物修复方面的资金窘境,使一大批极具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得以及时修复保护,部分文物古迹已成为我市文化旅游的品牌。

2、拓展外宣渠道,扩大潮文化的覆盖面。

(1)运用传媒平台,开展宣传推介;

(2)利用接待出访,提升潮州知名度;

(3)拍摄潮文化节目,展现潮人风采。

3、加强海外文化交流,促进非遗走出国门。

(1)推动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以“根在潮州”潮文化海外传播活动为载体,在海外潮属社团和海外乡亲的支持下,先后走出去到香港、澳门、秦国、新加坡等地举办了“澳门美食节”、“香港潮州美食嘉年华”、“潮剧海外行”、“潮州节”等活动,主动引导海外潮裔新生代走进故里举办寻根问祖夏(冬)令营等活动,切身实地领略潮州风采,体味潮州文化。

(2)支持文化团组走出国门。认真做好出访计划事前报备,对出访活动实现全市统筹。

(二)市财政局认为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从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全力支持,为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2017年为例,仅市本级列入年初预算(不包括年中临时增列资金)的涉及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的专项资金约260万元,补助范围包括市级非遗传承人、非遗普查、非遗保护传承、非遗保护基地建设、传习所展示馆开放、创建非遗数据库等。

二是抓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去年一年,我市共争取上级非遗保护和传承专项补助400多万元。同时,及时下达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二、我局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局认真管理和协调全市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做好各项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培养壮大传承人队伍,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目前,我市共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51项,其中,被确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3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被确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5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49人,其中,被命名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被命名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6人;市级传承基地45个,省级基地26个,国家级基地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我市“非遗”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中名列前茅。

潮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文化传统历史悠久,文化渊源源远流长,文化交流活动逐步加强。在文化走出去方面,近几年来,我局能够大力融合文化资源,支持和鼓励我市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家门,宣传推介潮州特色文化,擦亮潮州文化品牌。组织枫溪瓷烧制技艺、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潮州彩瓷烧制技艺、潮绣、潮州麦秆剪贴画等一大批非遗项目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文化遗产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展示、展演活动,既增强全民珍爱传统文化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也进一步彰显区域文化魅力,提升潮州城市形象品位。

另外,根据省文化厅安排,我们派出潮剧、潮绣、潮州大吴泥塑、枫溪手拉朱泥壶、潮州麦秆剪贴画、珠绣等项目和传承人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先后赴港澳台地区,以及白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墨西哥、哥斯达黎加、芬兰、瑞典、老挝、越南、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进行文化交流,在传播我市独特的非遗知识同时,进一步宣传推介我市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潮州非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为更好地配合国家一路一带发展战略,促进东西文化交流提高潮文化的海外影响力,我局在每一个年底,能及早筹划做好我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在新年度拟出访的计划,报备外事部门,以确保在新的一年组织及派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通过非遗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文化因素,做为潮州文化发展创新的因子。

将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梳理,我局正积极创建非遗数据库,对目前市级以上的非遗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的整理、收集和保存。在全面掌握我市非遗的分布情况和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非遗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为非遗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也能使它得到保护与传承。注重促进非遗手工技艺与其他文化元素的融合,鼓励非遗企业通过应用新工艺,提高项目的生产技艺等途径,不断提高非遗产品的观赏性、附加值和衍生品。同时,开展非遗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促进非遗文化与特色产业的融合。

文化需要人去传承,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更是离不开传承人。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传习活动,我局于今年3月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提高潮州市市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我市未享受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由原来每年2000元提高到4000元,新标准从2018起执行。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我市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激励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传承人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意识,让传承人更有信心开展传承工作。

把保护和培养非遗传承人做为我市非遗传承工作的核心,继续探索和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非遗传承人培养的方式,提高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水平,不断壮大传承人的队伍。通过父传子、师带徒、开班培训等多种培养形式,吸引更多懂技艺、经营、营销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传承人队伍中,培养年轻一代的非遗传承人。

我局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在做好项目传承工作的基础上,也积极把非遗项目的知识和技艺传播到海外。2016年初以来,我局分别派出潮州大吴泥塑、潮州麦秆剪贴画和潮州抽纱传承人吴闻鑫、方志伟和祝书琴随省文化厅赴老挝、越南、柬埔寨举办文化交流活动,展现了岭南文化魅力,特别是潮州文化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极配合国家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布局,加强广东省与东盟地区的交流合作;珠绣传承人黄伟雄赴台湾参加第三届“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展演展示活动,促进两岸同胞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潮州大吴泥塑传承人吴维清、潮绣传承人李晓丹参加广东艺术团赴芬兰、瑞典、俄罗斯,开展“感知中国——广东文化欧洲展演”文化交流活动;潮州大吴泥塑传承人吴闻鑫、潮州麦秆剪贴画传承人方志伟和潮州抽纱传承人祝书琴3名省级传承人,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赴墨西哥文化交流活动;潮州大吴泥塑吴闻鑫、潮州麦秆剪贴画方志伟共2名省级传承人,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广东艺术团,赴墨西哥、巴拿马、巴哈马举办演出、展览活动,赴巴哈马执行庆祝中马建交20周年演出任务、赴墨西哥参加执行部省合作计划并参加墨西哥中国文化年活动等等。

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市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也是体现潮州文化特色的重要形式,我局将加大非遗走出去的组织力度,进一步向世界展示潮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和促进潮州与国际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对潮文化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潮州传统文化的弘扬、交流、传承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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