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7-1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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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声等10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减少经济纠纷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第86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近年来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制订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根据全国和省“七五”普法规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订潮州市“七五”普法规划,2016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潮发【2016】11号),并于12月12日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全面启动了我市“七五”普法工作。我市的“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基本形成,“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法治宣传教育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完备,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图片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国家安全法律灯谜竞猜等系列活动。二是做好禁毒宣传月及“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6·26”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千警万民”共建“无毒村居”活动。三是开展“以法兴企”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和“12·2”交通安全日活动。四是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2016年“12·4”宪法日暨法治潮州宣传教育周期间,我局与依法治市办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12·4”宪法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6年12月3日、7日,市司法局、普法办、潮州供电局联合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各有关部门,举办了三场大型的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法治灯谜、法治图片展、开展法律知识竞答和法律咨询的形式,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各基层街道(镇)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到驻点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上法治课和“以案释法”等活动,推动全市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宣传周期间,市供电部门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在全市76个供电营业厅、1015个村(社区)张贴法治宣传海报共计2500张;在全市各有条件营业厅播放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公益广告及普法宣传视频2部。各级普法部门共分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物品8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

  (三)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我市的1017个村(社区)已经实现了法律顾问的全覆盖,近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全市顾问律师接受法律咨询10976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89份,调解纠纷147宗,参与法律援助35宗,开展法治宣传3727场次,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基层违法犯罪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近年来,潮州电视台、潮州广播电台及潮安、饶平广播电视台积极配合全市的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品牌栏目普法宣传优势,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动态报道和深度报道相结合,主题宣传和专题报道相结合,用新颖的形式与内容吸引受众。《潮州新闻》《民生直播室》《天天好生活》等栏目采制播出了大量的普法新闻,提高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特别是潮州电视台与市司法局、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在《法槌响》专栏节目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每周一期,利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通过法官、律师等点评案例、解释法律,向广大观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自开播以来共播节目近100期,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民生类节目更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求职类诈骗、借贷纠纷、邻里纠纷高发的现象,以法律的视角关注社会生活,以通俗的语言讲述法律故事,以鲜活的案例普及法制教育,以专业的眼光解读法律话题。节目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浅出,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潮安区司法局与潮安电台设立了“普法先声”专栏,每周一期,面向群众,以案释法。在此基础上,各级普法部门还编印了一批《以案释法》读本,在广大群众中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潮州日报在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方面,除了每周一大版法制专版外,还联合市中级法院开设“与法同行”“法官说法”“拍案惊奇”等栏目,借助市权威单位,通过权威性的解读和趣味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制度和知识。

  另外,我市各政法部门例如市公、检、法、司等部门都发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比如市检察院、湘桥区检察院、枫溪区检察院和潮安区司法局,都开通了微信普法,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市检察院还制作了微电影《拆墙》,以视频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目前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部门和个别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不足,存在着普法经费缺乏的现象,制约了基层单位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未能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基本形成,“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法治宣传教育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可见,普法工作是个全局性的工作,是个系统工作,不是某个部门的事,需要各执法部门落实在执法过程中普法,达到普治并举。

  (三)各部门的普法联动机制有待加强。目前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缺乏联动机制,难以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工作措施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确保普法经费落实。

  (二)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明确各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融入到国家机关的日常执法过程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

  (三)要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功能,全面提升我市普法的实效。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和潮州广播电视台和潮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动和沟通,支持媒体普法工作的开展,及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参与普法节目的制作,提高普法类节目的水平。

  同时,要继续通过潮州电视台《潮州新闻》《民生直播室》《天天好生活》、潮州日报的《法官说法》、《与法同行》等栏目,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针对目前我市仍有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的实际,加大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经营,减少经济类纠纷的发生;针对农村地区人员法律意识较为单薄的特点,推出农村宅基地、农田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一系列深度报道,面向农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农民朋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的特点,加强对劳动保障、社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外来务工人员知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针对市民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在新闻报道中讲解消费维权、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市民学法知法用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另外,要继续发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推送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节目,寓教于乐。

  (四)要继续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全方位推进我市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等队伍的作用,通过法律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的“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还要在“3·8”、“3·15”、“6·26”、“12·4”等节点,广泛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等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学法、守法、懂学、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落实市“七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根据我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着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应用和司法保护案例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环保等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宣传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加强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宣传涉农、涉劳资、涉环保、涉金融、涉房地产等五大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宣传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总之,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加强与各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潮州电视台、电台和潮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队伍的作用,全方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减少经济纠纷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平安潮州建设、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潮州市司法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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