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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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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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

潮农函[2017] 50 号

 

 

黄彤飚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

我局围绕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四个建议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药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农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春夏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等工作。2016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42人次,对农药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抽检农药产品27个送省检测,查处案件3宗,罚没款2032元;同时对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单位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为我市农药监管提供依据。据统计,我市每年组织抽检的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合格率均保持在96%以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连年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农药安全事故。

二、近年来,我市农药监管工作的措施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农药和农产品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和指导,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为加强对农药的使用管理,各级农业部门每年都通过执法检查、农资下乡、科技下乡、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活动,提高使用者安全用药的水平。一是结合检查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检查行动,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涉农责任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常用农药使用指南》、《蔬菜农药使用告知书》,向农药经营门店、农药使用者进发放《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使用农药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强化各涉农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近年全市共发放告知书89965份,督促、要求农药经营单位设立无公害农药经营专柜,指导农民科学选择和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二是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每年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科技下乡现场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农资管理法律法规,为农民群众介绍识别真假农资的常识,讲授科学使用农资的知识。通过现场解答农民疑问,发放农业种养生产技术资料,引导农户科学种养。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各类资料4万多份(张、册),接受农民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免费向农民群众发放玉米良种、农药、饲料、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总价值约6万元。三是举办安全用药培训班。近两年来,市植保部门举办水稻、蔬菜、茶叶、果树等农作物病虫调查测报技术和水稻安全用药技术、柑桔低毒生物农药使用技术、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茶叶安全用药、蔬菜安全用药技术等各类培训班共18期,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安全使用技术,重点推广生物农药及其配套技术,全面替代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从源头上防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据统计,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和农民达1150人次,印发《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治技术》、《茶园安全用药技术》等技术宣传资料75000份。四是开展技术试验与推广。市植保部门与先正达公司、汕头市威敌农化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先后引进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13个,开展防治水稻、蔬菜、柑桔、橄榄、茶叶等药效试验。其中利用噻菌酮防治甜椒疫病,吡蚜酮防治橄榄星室木虱和茶小绿叶蝉,爱苗、阿米妙收防治茶炭疽病等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中《橄榄二虫一病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得省农技推广三等奖。

(二)强化质检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测能力

通过资金投入和组织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等有效措施,提升我市检测技术能力水平,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覆盖乡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支撑。一是强化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我市已设立潮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潮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饶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站等7个检测站。同时在潮安区江东镇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饶平县钱东镇仙阳蔬菜公司、广东天池茶叶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实行基地农产品自检。构建起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龙头,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镇级农产品质检站为配套,基地农产品检测室为补充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每年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分解下达年度农产品监测任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抽检、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查制度。结合我市蔬菜、水果、茶叶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集中收获季节,通过增加检测人力和抽检频次,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监测。实现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2016年全市抽检种植业产品4886个,涉及蔬菜30多个品种,约735万斤,检测农药残留项目33种。在省农业厅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我市种植业产品抽检合格率都保持较高水平,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流通,从而有效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供应。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步构建长效机制始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我市制订了《潮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受理农业举报投诉制度。将我局农资打假等举报电话并入市12345热线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对举报投诉事件进行处理,2016年通过平台投诉1宗,处理1宗。三是健全农产品风险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根据我市大宗农产品收获季节,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对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编写《潮州市农产品质监检测简报》共6期,发送到市领导及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和各地监测工作的情况。

(四)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我市通过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等一系列措施,打造了一大批农业品牌,有效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一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培育打造农业品牌。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选择有地方特色、市场占有率高、有较大影响力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已建成国家级示范县1个(潮安区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县);省级标准化示范县2个(潮安区凤凰单丛茶标准化示范县、广东省无公害岭头单丛茶标准化示范县);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个(岭头单丛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以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农民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标准技术应用,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

与此同时,把示范区(县)建设与农产品质量认证有机结合起来,对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进行培育引导,积极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参与广东省农业类名牌产品评选,打造了一批农业品牌。目前,我市已创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77个、绿色食品认证23个、有机食品认证2个、省农业类名牌产品33个、广东省十大名牌农产品6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农业部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二是强化巡查监管,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及农户开展经常性巡查,建立巡查生产记录档案。与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其依法从事农业生产,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全程跟踪监管措施,全面监控“三品”获证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三品”认证复查换证和续展现场检查,对获证单位生产基地环境、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和记录以及认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生产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不予通过复查换证和续展换证。从而有效地保障“三品”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三品”认证公信力和品牌声誉。

(五)监控农业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为防治因使用农药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市环保局制订了《潮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防治农业农药残留污染的宣传教育,增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提高防治农业农药残留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构建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为防治完善农药残留污染提供基础。并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相关的农业源污染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患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六)顺应新形势,完善农药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针对农药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顺应行政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要求,新《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年修订施行,对农药管理的体制、制度、措施等进行了重要调整。

一是调整农药管理体制。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明确由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二是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等制度,增设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使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以及农药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健全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和农药召回制度,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

三是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高、剧毒农药监管。明确农业部门提供免费技术培训、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指导轮换使用农药等职责。明确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五是完善赔偿规定。生产、经营的农药造成农药使用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农药使用者可以向农药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农药经营者要求赔偿。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农药监管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多种不利因素制约,目前农药质量、农药使用安全问题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农业执法体系不健全。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执法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难以适应越来越繁重的农药监管任务。二是农药使用监管难度大。农药使用者以千家万户的农民为主,种植类规模企业少,农药经营者水平、素质参差不齐,经营主体小而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农药使用违法行为取证难、执行难。三是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生产知识缺乏。

四、下一步工作

将继续多层次组织贯彻执行新《农药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机制,从法律层面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理清各项工作程序,改善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混乱、滥用农药等现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1、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厅《2017年广东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全面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并于《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完成。对不同毒性的农药进行分类经营和管理,对经营者培训上岗,对散、乱、小不合格经营点进行取缔。

2、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力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局正在筹建执法机构,并将积极推动县级农业部门执法机构的建立,逐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提高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3、加强农药使用监管

结合省植保植检总站印发的《2017年广东省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监督指导,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环境友好型措施。指导农民对症选药,科学用药,杜绝滥用农药、随意加大用药量及农药使用次数、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等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替代高毒高风险农药,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

4、加强农药残留检测

建立农产品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抽检频次,逐步覆盖全市所有乡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目前问题多的农产品作为重点检测对象,重点增加对各主要蔬菜、茶叶等特色产品基地的监测抽检次数和抽检范围,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意识,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查处,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安全。2017年省下达我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任务样品(批次)数量共5520个,其中定性样品5000个,定量样品520个。

5、落实告知承诺制度

继续加大对农药经营门店、使用者进行排查力度,落实告知承诺制度,发放《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使用农药告知书》,要求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遵守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农药基本知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把好农药进货、销售关,增强法律责任意识。

6、加强宣传培训

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开展相关培训宣传活动,宣讲新的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下乡”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组织专家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强农业生产科普宣传,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7、继续支持鼓励“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办法的通知》(潮府[2013]17号)精神,对新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取得绿色认证奖励人民币1.5万元,新取得有机产品认证奖励人民币2万元,以此鼓励生产者严格规范开展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潮州市农业局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桂斌(科长)220584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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