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潮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03-09 08:51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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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平安法治”要素,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狠抓“十个聚焦、十个着力”重点任务落实,奋力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重点做到“十个聚焦,十个着力”:

  一、聚焦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着力深化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践

  (一)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突出“思想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线,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意见。“全战线、全覆盖”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和干部学习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                     

  (二)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加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增强和调配好依法治市、县(区)工作力量。加强对镇街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

  (三)加大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力度。注重强化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推动委员会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大力加强全面依法治市整体推进,为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着眼“规划先行”,加快出台法治潮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小切口大变化”法治实事办理制度,强化法治调研和督察,优化法治潮州评估各项指标设置。抓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

  二、聚焦以良法促善治,着力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量

  (四)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推动高质高效完成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及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立法事项。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内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促进和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提高行政立法质效。优化立法工作方式方法,把关注点更多集中到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上,注重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完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确保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六)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坚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高标准备案工作,狠抓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更好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推动政府审慎决策。

  三、聚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七)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现市、县区二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运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当好政府依法决策参谋者,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保障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争当依法行政的表率。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2021 年底前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八)持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系统加快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九)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免罚清单”等制度。实施省新修订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市县乡镇全面应用,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职权下放力度;强化调研督导,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镇街执法力量。

  (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建立案件通报、提示、约谈等机制,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十一)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畴,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出庭的予以通报。全面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表现评价机制和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二)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环节综合施策,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和维护公平竞争,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把潮州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地级市之一,助力我市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

  (十三)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督察。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十四)推进古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应用试点和推广。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评选出潮州市四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十五)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合市有关部门建立加强我市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建设好涉外律师人才库,组织举办专场培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素养,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新高地。积极搭建和创新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联合周边地市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涉外法律论坛和系列沙龙,推动形成企业与律师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律师更好融入“双区”建设。

  (十六)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宣传,积极对来潮、在潮境外人士开展法治宣传。

  (十七)开展“百名律师结百企进千企”行动。建立服务企业联系沟通机制,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单位建立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合作,举办法律服务推介会,发布法律服务清单。健全与相关企业的联系服务机制,深化“党建区块链”之“民营企业服务链”,建立常态化“法治体检”制度,将企业项目需求细化为具体服务内容,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五、聚焦增强法治满意度、获得感,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十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锚定“两快两全”目标,加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对标对表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任务要求,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聚焦不同群体法律服务需求,研究推出符合实际的法律服务产品和项目,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

  (十九)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升级,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指导县区司法局健全优化考核办法,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及时、精准、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完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中心工作机制,探索推广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推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资源配套。

  (二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贯彻执行我省《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探索推进“零跑动”申请法律援助和“律师点援制”。

  (二十一)开展“法润乡村、护航振兴”行动。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打造市法治乡村建设“潮州样本”。2021年底前在全市建成100个法治乡村先行村,其中50个为示范村。评选出潮州市十大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村。举办村(社区)法治大讲堂活动,增强基层换届选举后村“两委”干部法治意识。整合由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资源,成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队,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开展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编制第一批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有效对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法制审查,并在法治潮州电视专区、微信公众号发布,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开展送法进乡村,结合乡村旅游景区自然景观,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的农村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每个示范村建设1个以上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立普法一条街。突出将法治文化与民宿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广泛开展法治进文化礼堂活动,开展不少于4次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村“两委”换届,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每村建立法律明白人辅导站,配备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二十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制定发布我市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潮州地域文化,组织编写具有潮州特色的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在建设的法治文化公园中加入民法典元素。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故事会”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

  (二十三)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法治建设行动。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四级同创”工作。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创建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潮州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出台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强化法治文化引领,加强法治文化与法治社会建设、城市建设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工作融合度,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艺活动规模化、特色化、大众化,举办首届潮州法治文化节,不断优化法治文化建设布局,提升法治文化城市软实力,助推文化强市建设。

  (二十四)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持续高压严管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程序,推进司法鉴定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窗口标准化工作。

  (二十五)推进公证制度改革。持续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公证”,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积极培育知识产权示范公证机构。加强公证机构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管和公证质量管理,强化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

  (二十六)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审核和考试工作。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和资格管理制度,按部署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

  (二十七)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推动调整案件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

  (二十八)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法律服务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六、聚焦提升全民法治信仰,着力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开局

  (二十九)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全面启动“八五”普法为新起点,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建立重点责任单位面向社会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强化法治工作者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辨法析理,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活动。

  七、聚焦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三十)扎实做好平安潮州建设相关工作。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完善重大突出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和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深入开展政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政治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司法行政重点人群管控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稳定等专项行动,助力平安潮州建设大局。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应急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围绕重要时节、重大活动,开展安全稳定专项行动。

  (三十一)巩固拓展以“双统筹”夺取“双胜利”成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措施。做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助力我市依法防疫抗疫大局。

  (三十二)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总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成效,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将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开展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后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广“说事评理”调解模式,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聚焦“六稳”“六保”多元化解矛盾,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管理,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八、聚焦高质量推进一体化建设,着力严格规范刑事执行

  (三十三)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积极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活动,统筹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打造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潮文化”品牌。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集监管、教育、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基地建设。

  (三十四)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和衔接、安置救助、跟踪帮教工作。加强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户籍地与务工居住地县级安帮办、司法所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报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九、聚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力度,着力夯实事业发展支撑

  (三十五)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法治潮州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小所大作用”。打造一批县级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试点建设样板,以点带面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三十六)深化各级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各级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健全多部门联动参与风险研判机制,加快推进“司法大脑”建设。

  (三十七)完善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督促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调加大对县(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八)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部署,全力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化应用的指导和协调,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的实际效果。

  (三十九)夯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努力推动全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满编运行”。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积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习交流、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能力。积极加强典型引导,挖掘和宣传优秀司法所和基层工作者,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四十)加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行政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法治建设人才。

  十、聚焦打造过硬铁军,着力深化队伍“四化”建设

  (四十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全面规范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政治要件落实闭环机制,确保把“两个维护”落到具体行动上,提升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持续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细化请示报告、监督问责、决策执行等制度。

  (四十二)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贯彻落实新一轮潮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模范机关、模范党支部创建,实施党组核心工程、支部堡垒工程、党员先锋工程等“三大工程”,致力推动党建制度化、项目化、全域化、品牌化“四化同步”,实现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党建业务建设“四个带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创建“两新”组织党建特色。开展“律•先锋”律师行业党建品牌打造,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推动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

  (四十三)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铁军。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折不扣执行各项党规党纪。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切实可行的举措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十四)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排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刚性。健全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针对刑罚执行、行政执法、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作风清明。聚焦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特别是“纸面服刑”等执法司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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