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映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3-12-08 16:58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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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方耀辉生前与配偶郑映芳共同共有,以方耀辉名义登记的两处不动产,分别是:1、位于潮州市西新路301/6号,《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0004082号,建筑面积55.7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302房;北至302房、过道。2、位于潮州市城新西路402/57号(南幢),《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6573号,建筑面积123.65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401号房、过道;南至空间;西至404号房;北至空间。

  现继承人郑映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方耀辉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 12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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