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芝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3-01-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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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田俊钦、徐惠芝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花园住宅区十一幢601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32733、2015032734号,建筑面积58.38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602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原为田俊钦、徐惠芝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徐惠芝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田俊钦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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