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树荣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2-12-0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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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木泉生前与江绿缄共同共有,以许木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春路南大巷12号2幢406房,建筑面积80.0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梯间、405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245702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江绿缄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许木泉遗产。

  现继承人许树荣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许木泉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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