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2-05-20 09:47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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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通知》(粤财资环〔2022〕26号)要求,现将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项目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县,请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加快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制定资金执行计划(格式参照附件4),确保2022年资金执行率达到序时进度。

  

  

  附件: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pdf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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