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三利溪三十一幢111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2-05-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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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原潮州市凤城建设开发公司(现潮州市新凤城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潮枫路三利溪三十一幢111号门市的不动产,建筑面积20.96平方米。现购房人林鸿高持上述不动产的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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