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2-05-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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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68945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