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并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2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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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研读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原件核对和初审,并在4月12日前将汇总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交流合作科,逾期不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潮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2399031;邮箱:jiaoliu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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