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枫溪区各类区域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2-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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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道路路边临时泊位停车秩序,提高我市城市品位,按照市政府对《关于启动市城区道路有偿停车体系建设工作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对由枫溪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智慧停车系统并会同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依法划定区域的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枫溪区提出的定价请示基础上,结合湘桥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实施收费以来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拟订了《潮州市枫溪区各类区域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拟)》,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2021年3月2日前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市发改局(价格科)地址:新洋路华信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传真):2219329;邮箱:czswjj@126.com。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0日

潮州市枫溪区各类区域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拟)

区域类别

车辆类别

时间段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辆)

一类区域

小型汽车

8:30-23:00

首小时内(含免费时段)

5

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

3

23:00-次日8:30

每车次

免费

当天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

30

二类区域

小型汽车

8:30-22:00

首小时内(含免费时段)

3

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

2

22:00-次日8:30

每车次

免费

当天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

20

三类区域

小型汽车

8:30-22:00

首小时内(含免费时段)

2

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

1

22:00-次日8:30

每车次

免费

当天收费时段内最高限价

15

备注:

1、停车30分钟内免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实际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按5折计费(每自然月最高限价按折后累计);

4、同一号牌小型汽车每自然月在市城区(包括湘桥区、枫溪区)的各类区域停放累计最高限价500元。当天收费时段内同一号牌车辆在不同区域停放,当天的最高限价按高项收费区域标准计算;

5、以上收费标准以小型汽车为准,其他车型按照所占泊位计算;

6、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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