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妙珍非公证继承公告
(粤房字第301410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2021-01-27 11:31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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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张志光生前与配偶曾妙珍共同共有,以张志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打银街曾厝巷9号中幢502号房的不动产, 建筑面积89.07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字第3014104号,东至梯间、501号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
现继承人曾妙珍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