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华非公证继承公告

(刘静华申请继承位于潮州市西新路9号一幢301号房的不动产)

2021-01-11 16:25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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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方思腾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西新路9号一幢301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1230519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135.1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302房、梯间。原为方思腾、刘静华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刘静华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其丈夫方思腾上述不动产份额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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