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更好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市司法局决定授予饶平县汫洲镇汫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阳光调解工作室“先进个人调解室”荣誉称号;授予黄创辉等 49 名人民调解员 “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2020-10-30 16:21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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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更好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市司法局决定授予饶平县汫洲镇汫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阳光调解工作室“先进个人调解室”荣誉称号;授予黄创辉等 49 名人民调解员 “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作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附件: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和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