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凤城文化广场半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0-07-13 16:28
发布单位:市发改局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凤城文化广场半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潮湘发改价[2020]4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凤城文化广场半地下停车场小型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在停车场收费场所应树立收费公示牌,各项收费标准须明码标价,并使用规定票据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