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敏继承公告
2020-07-13 09:59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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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肖景模名义登记的,座落于潮州市南春路353号3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80746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46.06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通道;南至通道、303房;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原所有权为肖景模、江若瑚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继承人肖敏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其父亲肖景模上述不动产份额的转移登记手续,现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告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