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继承公告

2020-07-13 09:44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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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秋生遗有位潮州市新桥路田墘37号二幢201房,建筑面积73.1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权证号列粤房字第3955426号。四至:东至梯间、202房;南至空间、202房;西至空间;北至梯间、空间。

       现杨宏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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