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虹公告

2020-03-24 10:55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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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继承人潘晓虹继承其父亲潘威光房产一处,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星光名庭二幢1604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3018602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00.55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

       现继承人潘晓虹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现给予网络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网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网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3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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