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2024-03-18 11:38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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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强总理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翁镇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召开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就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推动发展强大合力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引领全系统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部署,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的落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深化“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立足潮州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司法行政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刻认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精准对焦科技创新内生法治需求,坚持先立后破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建设,以“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主线,构建潮州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法律保护,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开展负面清单、“沙盒监管”等制度机制创新,增强科创企业发展的活力和信心;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聚焦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着力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更好助力潮州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要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优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管,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全面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持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的“双轮驱动”作用,以点带面培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全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入学习运用“晋江经验”、“千万工程”经验,研究制定法治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抓紧抓实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全力做好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措施的法治保障工作,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擦亮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新品牌,在法治轨道上助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用好立法法赋予的“基层治理”立法权限,抓紧出台《潮州市基层调解组织管理办法》,不断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短板。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健全潮州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急需的法规制度;修订《潮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推动合法性审查嵌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文办事流程,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评议办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高标准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复议文书执行情况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等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会议要求,要狠抓年度工作落地落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要求,结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深化“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贯彻落实举措,确保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办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具体举措,争取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类实际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局二级调研员参加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同志,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处)、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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