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31 09:26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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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东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进一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体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发挥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同志共同学习。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科技下乡等农业农村领域特色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宣传活动。四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潮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潮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积极参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等单位深入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和监测工作,创建一批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示范模式。至目前我市已创建7个国家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年度新创建3个),5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87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完成2023年度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推荐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每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指引。我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共62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应进必进、不进为例外”原则,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依法依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并按要求对办事指南进行了完善。及时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工作流程,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局业务审批人员与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无缝衔接”。梳理告知承诺事项3项、容缺受理事项1项,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零跑动和全流程网办,最大限度提升办事群众便利度。今年来,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3件,其中准予许可62件,退件办结或不予许可11件。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上报工作,做好监管数据“应报尽报”,我局24项监管事项有19项已上报监管数据,事项覆盖率为79.17%。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潮州政府网站部门频道网页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来在全市政府网站部门频道上公布信息13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其他79条。

  (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由我局制发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公开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强化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制定主体清单机制。今年来,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潮州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潮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2023年审查规范性文件为7件,其他政策措施文件5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来,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目前我局已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1名,从专业角度上帮助提升处理法治问题的水平。今年来,我局由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共14份。五是加强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制定学法计划。举办法律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农业农村系统机关行政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授课等。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今年我局参考率100%。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省、市各类培训149人次,做到应培尽培,确保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依法依规规范开展执法活动。

  (五)健全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组织县区、镇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788人/次,检查企业635家/次,印发宣传资料3970多份。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6月底,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供销合作联社发文《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3年潮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农资打假长效机制。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狠抓案件查处,并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与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规范应用,今年来我局应用市一体化平台开展行政检查147宗。加强执法工作培训,选派农业系统业务骨干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公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有效提升农业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省内交叉互评工作,组织各县(区)农业行政执法骨干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综治执法队伍办案水平。

  (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印发《2023年潮州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依靠潮州市农业农村系统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志愿服务、科技下乡、“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村庄入户宣传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为充分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印制和普法活动的开展,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各项普法活动有序举行。二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转发《关于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台完成已认定示范户的信息填报工作,并及时动态调整示范户有关信息。印发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主题的调研通知,开展调研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目前,我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99户,涉及872个行政村,实现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转载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组织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制作的农民学法用法系列课程,发动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民开展专题培训。2023年6月25-28日,组织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省参加培训,切实提高示范户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户的带动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强化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治。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防机制,坚持防疫优先原则,通过春秋季集中免疫跟日常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强制免疫密度达90%以上,平均抗体水平达70%以上。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市政府《潮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请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推进红火蚁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持续巩固防控成果。召开潮州市2023年春季红火蚁防控现场会,部署全市红火蚁统一防控工作,推广使用省级红火蚁信息化监测系统。今年来,全市红火蚁发生面积1.00万亩,同比减少9.91%,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省红火蚁防控绩效评价排名第9位。二是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要求,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产工作要点》《潮州市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潮州市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潮州市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等应急预案,聚焦渔业、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今年来,我局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300多份,开展督导检查76次,出动人员53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83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33处,其中排查重大安全隐患 50处并全面完成整改,全市没有发生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八)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我市3个建制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配齐了“一庭三室”;全市44个镇街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人员489个,成立村级调解小组906个,配备调解员2439人,形成了县区仲裁、乡村调解的农村土地仲裁调解体系。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案件备案制度。今年来,没有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仲裁案件,没有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形式不够灵活多样,虽然我局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执行的还不够。二是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同志将学习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当做“软指标”,认为可以往后推一推,未能够及时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有所不足。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上方法方式相对单一,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普法工作经费不足,我局部分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采取讲座、发传单、公众号等传统方式,存在宣传形式简单、创新不够的问题。四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当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面广点多,且执法人员流动变化较大,且执法业务的培训也相对少,执法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影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五是指导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近几年,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培训相对比较少,造成基层工作人员对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法治业务能力不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素养,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规范有序应用,加强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办案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案卷评查,推进交叉互评互学活动,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发布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考试、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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